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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8-01-14 19:49

【評評】十一號選手──〈我都記得〉

作者:Chazel

  (如果想先閱讀本作,請點我!
 
  南雲桅上的作品非常適合青少年閱讀,無論是一開始由遠而近的景色描寫搭配世界觀脈絡,或是孩子們爭執後由老奶奶出面解決爭端,甚至是收尾的部份,都非常嚴謹,層層疊疊,沒有什麼不合邏輯之處,也沒有什麼太大問題。
 
  因此我們還是先來看句子。
 
  在四號選手那篇曾經提及過長句子可能會出現的狀況,或許正好可以在此印證,因為南雲常使用各種修辭與轉品(也就是轉變字彙原本的詞性),又習慣省去主詞,套入長句後,容易使讀者產生誤解,例如這段:
 
  曾因位處邊境而只有兩條街的小巧曾因為兩國間的備戰狀態而漸漸繁榮起來,又曾因為過去的希維亞王國遭到侵略而近乎夷平。時至今日,過去戰爭的陰影早已隨著近乎壅塞的車潮而成了只象徵著歷史的數字代名詞。

  好不容易搞懂前三句之後,又冒出一句長句,不僅如此,連角色對話也會有這種情況,例如:
 
  「女孩發現,那個帝國軍隊長正好是當年把她關入集中營,讓她失去家人的兇手,這一次,又讓女孩面臨著失去軍官的關卡。

  「她手上的武器只有一次機會,殺了那個帝國軍隊長,解救軍官。或讓各國軍隊抓住那個帝國軍隊長,可是這麼做可能會失去解救軍官的機會。

  並不是說這樣不好,而是長句的使用並不好拿捏,上面那段我反覆讀了好幾次,才發現這是在陳述一個面臨抉擇的時刻,到底是軍隊長會死還是軍官會死?殺了軍官之後軍隊長會活嗎?還是軍隊長其實就是軍官?她到底要救誰?千頭萬緒,花了一些時間才明白其中邏輯。
 
  再強調一次,長句並不是不好,而是長句容易陷入「自己可能也搞不懂要表達什麼」,或是「只有自己懂要表達什麼」的狀況,反而降低閱讀上的舒適。
 
  再者,是關於說故事時的稱謂。
 
  對,我指的是奶奶說故事時的「女孩」跟「男孩」。
 
  大多時候會用男孩女孩來作為主角的指稱,不是學生寫作時明明寫自己的故事還不想直白地說出來時所使用,就是言情小說,轉角遇到高富帥的那種,用在此處反而會使人出戲。
 
  為什麼哩?因為沒有能夠讓閱讀者產生形象與畫面寄託,就只是一個模糊的泛稱,舉個例子:
 
  小明留著鬍子,總是睡眼惺忪,滿臉不在乎。

  明明還未滿十八,卻裝扮得像個邋遢大叔,甚至沒有人會懷疑他是否有買菸來抽的資格,因此小明總是負責買菸買酒,和小美在深夜的街頭逗留。

  因此當他們和另一群看似凶神惡煞的少年們起衝突時,沒有人敢貿然出手。


  男孩留著鬍子,總是睡眼惺忪,滿臉不在乎。

  明明還未滿十八,卻裝扮得像個邋遢大叔,甚至沒有人會懷疑他是否有買菸來抽的資格,因此小明總是負責買菸買酒,和女孩在深夜的街頭逗留。

  因此當他們和另一群看似凶神惡煞的少年們起衝突時,沒有人敢貿然出手。
 

  這樣或許還看不出明顯差異,但如果繼續增加篇幅,想像一下,整篇都是男孩女孩的,會發生什麼狀況。
 
  當然不僅限於男孩女孩,如果不讓角色「有名字」、「有特定稱謂」,人數一多,就會變得混亂,也會產生某種廉價感(好啦這是我對言情小說的偏見)。
 
  但最後還是不得不說,整篇都是在非常清晰的架構下完成的,或許可以分享當初的設定與大綱,對大家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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