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18-01-15 16:59

q5q6w5w62,如果你臉嫌不夠黑?我再好好洗你一次!

作者:回憶就像是台影印機

備註:以下之文章圖片,內容
皆以經過原創作者,smallcer當事者同意轉載,使用

如對個人文章還需再審議,是否侵犯著作權版規之時
煩請巴哈姆特,法務部詳細審查檢閱個人所利用之圖片

是否有違反相關之版規之問題
(拜託,我的文章不想再被錯殺了=    =")




巴哈姆特網友:q5q6w5w62
話說我的文章居然被當事人檢舉了呢!

理由是『請勿未經過原作者同意任意轉載他人創作、文章、留言。』

『原來你幹譙人還怕別人知道阿!?』
『原來你還會怕別人知道你做了些什麼阿』


沒差阿!我讓你知道一下我被檢舉了!
正也剛好,來好好的證明你有多麼作賊心虛







跟巴哈姆特檢舉?
『除了這一招以外,你還有別招嗎?』


遊戲規則是吧!?
『ok的,我們就來遵照遊戲規則,我們再來一遍!』



你以為利用檢舉的方式
就能夠打壓他人追求真相,陳述事實的權利?

你以為利用檢舉的方式
讓文章被隱藏大家就不會知道你的惡行惡狀?

你以為利用檢舉的方式
我就沒有辦法利用這則案例來告知與交導法律的正確性?







話說巴哈網友:q5q6w5w62
你這麼想紅的話我就讓你在我這裡

『先名垂青史一番』



如果真的要我特地因為你

而特地為了你寫一篇文章的話

『OK的,我這裡給你占據一席之地』



話說『法律』這種東西
不保護好人,也不保護壞人,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以下我懶的廢話太多,你一點一點的給我看清楚



你寄給我的信件我到事收到了!
我就針對你信的內容一篇一篇回應!


來,我先放下超連結,歡迎檢閱


你問我在SMALLCER的文章內,大放厥詞的留言
質疑我是否真的有這個立場?


以及懷疑我是否該人之親友團
所以必須護航?



那按照你的邏輯

今天法官判你敗訴,是不是因為你沒有給法官好處?

就因為沒給好處,所以法官判你敗訴?
是這樣嘛?


『所以我們有給法官好處嘛?』


所以我是親友團嘛?
所以法官也是我們的親友團嘛?


好像沒判你勝訴就顯得司法不公
好像這世界必須要繞著你而轉動似的







我想說的重點在哪
『你跟網友之間的訴訟干我什麼殺洨屁事情?』


你質疑我不知道事實的真相而擅自做出評論
『我想請問一下,你憑什麼質疑我沒有立場?』

你問我有什麼權利評語?
『每個人都具備公評之識,為何我沒有權利評論?』

那請問一下


你是
有什麼資格

憑什麼
問我
有沒有權利?




我一段,一段,一段的的段落
來表達我的詢問


這樣我問的夠不夠清楚
夠不夠明白?


那換我反問你,你憑什麼說我沒有權力評斷?
憑什麼說我沒有立場去說出自己所想表達的意見?


你法官嘛?你是我媽嘛?還是我爸?還是警察?
『重點是你什麼都不是!』

所以你沒權利

也沒資格

懂嘛?


『別把自己想的好像是什麼一樣』
『在我眼中你什麼都不是!你只是一個路人甲!』



住海邊?




只因為我不知道事實的真相?
所以我就沒資格沒權利評斷?

『那你又給別人看到什麼真相?』




你現在給我的感覺就是
你質疑他人所了解的

並且認為他人
沒資格
沒權利

去對於這件事情
做下評論


你質疑他人根本不了解事情而妄下斷語
卻又沒讓人知道你口中所謂的事實

反而還要去質疑別人有什麼資格
去對於一件事情做下評論



那我想請問一下『你給人看到了什麼?』
你要讓人家知道事實與真相嘛

所以你來讓大家了解的事實真相就是
去質疑別人根本就不知道事實真相

所以,這就是你讓人家知道的真相?




這感覺就像是有天如果法官問你
『你有什麼證據,來去證明自己所言不假』

然後給法官的回應就是
我說的話就是證據,我說的話就是證明

原來不用提出任何相關依據
自己說的話就是證據,就是證明阿.....



而且你來問我有什麼資格有什麼用?
你問我有沒有資格之前

你有沒有想過你有什麼資格來管我嘛?



你質疑他人根本就不知道事實真相之前

請問一下你給人家看到事實了沒?看到真相了沒?



好像判你敗訴,就是司法不公
好像沒站在你那裏,就是與你為敵

對於一件事情公評,就說他人是親友團
然後再質疑他人憑什麼對這件事情做出評論

『我才想問你,有什麼資格禁止我對於一件事情做出評論?』




自己把自己搞得像是戰神

在自己版上放話放得這麼狂這麼大

跟大家說你告了多少人

(因為說自己告多少人的言論屬於創作)
(由於巴哈姆特版規規定,所以沒圖片)
(所以各位網友抱歉了沒法給大家看待連結的圖片呢)

需要超連結嘛?







結果網友跟我尋求協助
圓滿落幕之後個人對於此件事件

在求助者的文章中評論與留言

你居然來質疑我,要我去檢討不知道事實真相卻妄下評論

並且禁止我,要求我刪除個人的文章與留言?



後續被我在信件中好好的把你的臉洗乾淨之後
跟我在那邊唉聲嘆氣怨聲載道

說什麼別人先攻擊你你才做出反擊



『原來如果別人先罵你,你的反擊方式就是罵回去呀!??!?』
(我還真是大開眼界了)




原來,不僅被人罵了,可以罵回去以外
還可以瘋狂寄信給別人騷擾別人

我還真是再度的大開眼界X2






瘋狂亂寄信騷擾人
別人只是覺得你真的很有事情

敘述你像是心智尚未成熟的大男孩
然後再心碎的提告網友公然侮辱

你對別人怎麼做,別人警告你要收斂,否則公開!
『原來警告你收斂一點否則公開你的惡行惡狀算恐嚇阿?』

結果判決書上寫得清清楚楚:『不堪其擾,陳述事實』
基於自我防衛的自我保護原則

公開你的惡行惡狀,剛好而已!





結果告了公然侮辱
法官再依據被告言論,屬於自我防衛判定被告無罪

你敗訴敗訴就算了

我還真不知道你哪來的勇氣,居然還提再議


再議的理由居然是

對於騷擾信件他人之信件不應該公開

且信件中的標題稱呼他人為『萬酸之源』『小嫩嫩』為主觀評價

(我覺得,你要不要去把妨礙秘密這規定好好再讀一下!?)
(我覺得,你要不要再去把公然侮辱再好好讀一下!?)






結果法官依據『衡量社會常情皆屬負面詞』
白話的意思就是『非善意之評論』

把你的再議好好的洗個臉一番!





不僅告訴你被告警告停止騷擾之行為
屬停止你犯罪的行為

最後就是再議的不起訴判決,告訴你
年輕人,你的成就已經全部解好解滿了

恭喜獲得法院認證買一送一,但不會再加一了






找飯店?我知道要找trivago!
組球隊?我知道要找Lamigo!
住海邊?我知道要找海巡署!

但要去哪裡找勇氣?
你哪裡來的勇氣?你告訴我!

別跟我說梁靜如給你的




法院都已經為你弄了一張『專屬於你的法院認證』了
結果你自己弄了再審?結果一樣被駁回!

搞得自己除了法院認證+1
駁回的法院認證,再+1



駁回就算了!

現在還來把矛頭指向針對我

覺得我憑什麼資格對於這一件事情做出評論?
『我反而還想問你憑什麼管我有沒有資格做出評論?』


不僅跟我抱怨我不知道事實就做出評論
你自己根本就有問題

然後還要怪別人有問題?


不僅怪別人有問題
還要怪我這個不相關的人也有問題

怪我就算了
還怪審判的法官有問題?




OH~對!我有問題!
被你告的也有問題!

甚至連法官都有問題!
全世界都有問題!

就你沒問題!
請問一下到底是誰比較有事情?比較有問題?



搞事 搞事 搞事,就你會搞事!
就你搞得事情最多!




我覺得最莫名其妙的就是,『事,後,檢,討』
你要檢討不是我,你要檢討的應該是你自己!

你要讓人知道所謂的真相,那就提出真相!
而不是質疑別人不知道真相就下評語



重點是,別人跟你要真相
你居然還說『不給你看,除非你把那大放厥詞的留言刪除』



你當小孩子談戀愛,不給你棒棒糖就不在一起?
『你什麼東西阿?



我靠你吃飯吃穿賺錢還要看你臉色?
幾歲的人了?

你把自己搞得已經夠難看了
還嫌不夠丟臉?



我告訴你,我的言論我不僅不刪!
我對我個人的言論做出絕對自由,絕對負責!

我不僅不刪!
我還要裱框+放大,還要再註明來源與出處


你沒看過什麼叫大放厥詞嘛?
如果沒看過?看不懂?沒關係!

『我讓你再看一遍,看得更清楚一些』






而且你口中所謂的事實與真相
你不想給我看?那就不要看阿!

你想給我看我還不想看咧!
干我什麼屁事情唷!?


對我來說,不重要!
而且
你給我看幹嘛?

你應該要給法官看才對阿!



你跟我說你有多委曲
跟我說我知道的全部都不是事實

跟我說有什麼用?

我法官嘛?還是我是檢察官?

『你這麼多事實有沒有給法官知道?』
『你這麼多廢話有沒有跟法官說?』
『你這麼委屈有沒有跟法官說?』
『別人既然這麼過分你有沒有讓法官了解?』

『所以別人罵你,你不提告回去?反而要用罵的?』
『所以別人罵你,你就要罵回去?』


最大的重點是都敗訴了,上訴都被駁回了!
還要再跟我那邊廢話來廢話去的?

都已經敗訴+駁回了,戲都已經演完了
你還在演?演幾點?要演給誰看?

你是要受到協助得到溫暖?
還是要秀下限刷存在感?

我覺得你還是多做一些慈善公益吧!
不要來浪費我寶貴的時間為了你,還要開個專版!



我告訴你,
我不僅對於這件事情做出評論
我現在還要特地為了你的詢問與質疑

專程為你開一篇專欄
好讓大家好好的公評你這樣的方式與作為是否得當!



當然你不爽的話
盡可能的對我提出任何的訴訟!

但是訴訟可是不能亂提的唷XD
要好好的想清楚唷!



如果想對我提出訴訟
卻不知道怎麼提的話

沒關係,我一樣會教你的!
『我來教你怎麼對我提出訴訟XD』




不管是公然侮辱,妨礙名譽
還是什麼妨礙秘密,我歡迎你通通來!

為什麼我這麼有信心
我都在解法律解說的相關解答了

你認為我會去採這種誤區?




我是覺得阿....
如果你偷偷跟我說你口中所謂的事實真相


又或著是來詢問或諮詢我法律相關的事務
說真的我是很樂意替你解答



結果是來質疑我的權利,資格,立場
並且說我是親友團呢?


『說真的,像你這樣子來給我洗臉的,你是第一個』



我不知道在你寄信給我之前
是否有經過腦袋好好了解


國文有個造詣,很貼切
叫做:『自取其辱』




我倒是非常歡迎
你在你的板上開個專欄,來好好的公評我一下!

當然,別說我沒給你機會
『以下留言版開放留言』


但是我希望你留言之前
先經過腦袋好好思考一下

『因為我怕你真的會太丟臉』



法務聲明


1:以上之言論,受到憲法言論自由之保障
且每個人於公共之場合,在外公開之言,行,舉,止

皆符合具備『公評』之識




2:個人協助之案例,發布之文章
皆具備公共道德教導示範之正確意義


包含言論自由之範疇
言論自由之定義
每個人所擁有憲法保障之權益
追求事實之精神
保障言論之自由
發生案例之事實陳述
對於案例之公評言論




3:對於個人文章所陳述之內容皆為事實,真實
且個人保留所有一切之證據,截圖,皆可提供證明所言不假

除此之外,個人也願意負上絕對的法律責任




你沒寫信來質疑我
我還懶得把你這案例寫在我的板上


但是你自己還沒去想想,自己有什麼權利
就發個信件來婊我



我覺得我沒把你的案例寫成一篇文章來提醒大家
諸惡莫做,謹言慎行

告訴大家很多事情不能像你一樣,不能這麼做

沒把你的案例來教導大家,我真的會對不起社會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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