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意見是:可以啊!話說若要溯及既往,目前的執政黨以前做了一堆,應該追究一下。XD
有人看了這新聞說:「以前有白色恐怖,現在是綠色恐怖。」我會想說:「白色恐怖主要防共匪滲透,綠色恐怖就真的在打壓言論自由了。」更不要說民進黨自己以前列出的「白色恐怖受難者」就有不少假新聞。有的死者明明確定生前投共,並非冤案,卻一樣被列入受難者名單?家屬還可領賠償金?這不就造假了?
我先聲明:「
你不要給扯那些冤案!」冤案另外算,我這次主要是針對「
確定投共卻被列為受害者」的案件(不是冤案的「冤案」),針對「
假新聞」的議題。像是
黃溫恭一例,整件事看下來,這「受害者」根本沒被冤枉啊?
在「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燕巢支部」一案上確有投共之心,還入了黨,「自首不誠」也是真的!但卻被列為受害者?請問當時兩岸沒在打仗了嗎?心生投敵叛國之念的人不該處置嗎?《維基百科》顯示他是「白色恐怖受害者」,卻也把他投共的經過交代清楚,也沒為他平反說是冤枉的,這算造假吧?
還特別把他標上「中國共產黨」的政黨黨籍,既然是「受害者」,怎麼沒給他刪除?(《維基百科》到底是在幫他平反?還是揭發他?)
我主要闡述的重點是:白色恐怖確實有冤案,但有些明明不是冤案卻被民進黨硬拗是冤案,也沒經過有力的證據去平反,就這樣貿然列入受害者的名單裡。這樣算不算誤導民眾?算不算打悲情牌的「假新聞」?
回歸重點,今天民進黨要取締假新聞,但他們以前就做過不少,有什麼顏面立法?光白色恐怖的事情上,他們都可以加油添醋參雜幾分假新聞,以假亂真,一般名眾許多沒經過詳查就信以為真。要取締假新聞,應該先取締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