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到底是甚麼?
愛上一個人一定要有原因嗎?
愛上一個人不就是希望能彼此相愛嗎?
我認為……
愛,就是在與一個人相處、認識一個人的過程中,慢慢積累、沉澱在心底深處的…那份揮之不去的情感。
這絕對不是由智慧或是財富可以決定的。
當愛上了一個人,還能說出100項愛上的理由的話,那麼被肢解得七零八落的感覺是無法拚湊成愛情的。
愛情的力量之所以強大,我認為…並不是因為源自於愛,而是來自於控制愛的人。
人對於愛執著,愛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人對愛偏執,愛就是一件瘋狂的事情。
愛與恨只是一線之隔,執著和偏執亦同樣是一體兩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