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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8-07-28 01:26

關於簽約該注意的地方(下)

作者:司令子

上次一口氣打太多了覺得手痠,這次一定寫好寫滿。
 
首先我來為大家整理事情的順序:
 
【簽約】→【交大綱(核可)】→【初稿(未核可,但要我繼續寫,之後再回頭修前面)】→【累積到三萬字(未核可)】→【打掉重來(我拒絕)】
 
是的,我拒絕了,我拒絕這個「被棄坑」的要求,同時,也不斷在語音通話之中表達我堅定的立場,起初X與P有退讓,但這時他們卻要我參加比賽,不是勸我參加,而是三天兩頭提起這事,我被盧到受不了只好答應。
 
重點是,P還跟我說,「得獎的作者會有後續的行銷」。看到這句話我真的非常傻眼,我跟你們合作快一年了,你們起初把話說得那麼美,現在卻連行銷都還要作者先拿獎,這之中的意義到底在哪裡?我來告訴你,「根本沒有行銷」,但這時候他們又會反駁「我們從來沒說過不會行銷啊!只是現在還在規畫!」啊,這種話聽兩次還好,聽十次你就會覺得自己怎麼會像傻瓜一樣相信他們這麼久呢?
 
所以我就開始準備比賽稿囉,就在我投稿之後,這兩人突然「興致勃勃」地跟我說,「司司我們覺得XXX題材非常適合妳來寫!不如妳就棄坑改寫XXX題材吧!」
 
我:「不要。」
X&P:「為何?」
我:「這題材我已經寫到爛,不會想再挑戰。」
X&P:「這代表妳很擅長寫XXX題材啊!這樣不是更好?」
我:「不要。」
 
你們以為隨便幫我找一個你們自認為好棒棒的題材,我就會放棄?其實,我一開始都是百般配合他們的,但是我收到的回報,完全不成正比,一開始當然會想說吃點苦無妨,但久了就會覺得這樣的情況不能當作常態,不能事事予取予求,這是「司令子」最後的尊嚴了,司令子必須捍衛她的寫作意志,合約上寫著什麼作品,我就必須完成它,換句話說,你們照超音波發現胎兒是女的,叫我拿掉我就要拿掉?
 
這時候要怎麼辦?他們不想要這部作品了,代表我就算繼續寫下去,也不會過稿,意即我寫再多也拿不到錢啦。不過錢根本不是重點,反正本來就少得可憐,重點是「X&P驗收的權限是否接近無限大」?這代表我只要簽了這份合約,不管我寫得再賣命,只要不合這兩人的口味,就代表我就要不停地寫、不停地寫,寫到他們滿意為止。
 
所以我希望大家能注意,在簽合約時,對方審稿的權限是否接近無限大?更重要的是,你要為自己設想好退路,假如對方怎麼樣都不給你過稿,你是不是可以增設一條中止合約條款?這樣才可以避免你永遠被對方綁住的情況。當然這還是要看你們怎麼去談就是了。
 
長期的壓力與抑鬱造成我身體出現狀況,情緒起伏也越來越難掌控,有時候甚至會影響到白天的工作,於是我冷靜下來想一想,是不是該正式提出中止合約的要求呢?嗯,我雖然覺得很難過(畢竟一起夢想過),但影響到健康就真的不能猶豫了。
 
於是我向對方提出中止合約的要求,起初他們應允,但沒想到最後卻換了個論調:
 
「由於妳的合約載明必須在9月X日之前完成該作品,所以我想我們可以把這個期限延長兩年,這之中你可以不用交稿,但我們不要分手,請妳之後再回來完成作品。」
 
講到這邊,大家應該覺得我會乖乖簽下去吧?畢竟延期沒有什麼不好啊,幹嘛非要搞到兩邊恩斷義絕呢?
 
殊不知對方又補了這些話:
 
「那我們就約個時間來改約,除了改日期以外,我們還會加上一條『履約後若沒有獲得我們書面同意,視同無條件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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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後若沒有獲得我們書面同意,視同無條件續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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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驚呆了,我真的驚呆了,現在我竟然連人身自由都沒了欸?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難道跟我簽約的是……什麼人蛇集團嗎?正當我震驚道說不出話的同時,對方又繼續說:
 
「妳應該不想上法院吧?沒去過那種地方,被法官問話妳會很害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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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威脅我??
 
這邊可以再提醒大家一點:「簽約前務必看清楚,你們雙方的合作模式,是否在履約後就中止?或是履約後未經同意視同延續合作關係?」也就是你要確保對方是不是「不想用你,又想把你綁住。」(就像當初的飛兒樂團一樣,簽了十幾年的長約還真是可憐。)
 
於是我就想了想,既然對方釋出了改約的善意,那我應該也要釋出一點善意才對,我跟他們說,針對合約我也有幾點想要補充的,對方聽了當然說好,於是我就把上述幾條合約上有疑慮的地方,稍作修正後寄給對方,不曉得對方是不是覺得我的要求實在太超過了呢?我不知道,但平時交稿都會「立刻審」,但,他們收到我要求更改的合約卻拖了一個禮拜都沒有答覆,很明顯被放置play了QQ。
 
所以我只好寄了一封存證信函。這封存證信函的內容是宣告對方違約而我得以中止合約。至於對方違了什麼約?我只能簡單說是「超過付款時間」,但對方收到存證信函卻辯說「妳連初稿都沒通過我是要給妳什麼稿費?」
 
好了,說了這麼多,終於來到最後一個該注意的地方:「履約要件」
 
與對方簽約寫小說,要有一個明確的目標,不能無上限(除非你想一輩子當寫稿奴隸),但是網路小說的約與實體書比較不一樣,就網站的角度而言,它們當然希望你能寫越多越好,最好不要完結,等人氣下降再收掉。所以,假如你的合約之中,沒有訂定一個「實際履約要件」,那你很可能永遠都無法履約,就算網路小說的字數通常是幾十幾百萬起跳,你也要設一個停損點(例如一本十萬,完成後再續簽),防止妳寫到一半突然發生糾紛,卻礙於合約關係只能繼續替對方寫,寫到對方覺得你沒有利用價值為止。
 
現在可以為大家簡單做個總結:
 
1.    行銷計畫:如果是一般出版社,你可能要希望對方可以在一些網路平台或是書展書店做曝光,這必須寫明。而網路小說則可要求「人工榜」。因人而異。當然,如果你不CARE什麼行銷,認為自己讀者超多,一寫就爆紅,根本天選之人,那就不用。
 
2.    驗收標準:編輯是否有無限大的審稿權?這很模糊難定,因為對方在簽下你的時候其實應該是基於「對你的風格認同」這一點,換句話說,要是編輯已經有這種認知了,卻還是百般為難你,就有違信賴原則。至於該怎麼訂比較好?這需要雙方去協調。
 
3.    姓名表示權:如果對方和你是掛著共同創作,那你也會有姓名表示權,但為了防止對方幫你發布作品時耍賴,請一定要在合約載明「在何處以文字表示『筆名』」,雖然我覺得連這點都能搞到有爭議真的很厲害就是了,畢竟姓名權不是你說了算啊,這是法律保障作者的基本權益。
 
4.    公開發布權:你與對方掛了共同創作,但負責發布的是對方,這樣子的話,你能否將這部作品發表於自己的平台或部落格?這點也需要表示清楚。不過就如上一條所說的,我是作者,我當然有發布作品的權利,連這點都能有爭議,實在是相當地令人震驚。
 
5.    履約要件:達成合約的標的,?本?字?時,要寫清楚。拒當寫稿奴隸。
 
6.    付款模式:對方審核通過後,要在多久以內給稿費?若沒按期限付款,你是否可以不經催告逕行中止合約。
 
7.    中止條件:發生什麼事情可以中止合約?延遲付款、期限內未審稿、審核過程發生無可修改的狀況……等等的,給自己留條退路。
 
8.    履約後的合作模式:一份合約走完以後,是中止合作關係,還是繼續?要寫清楚。
 
最後想說,我其實百般不願意寫出這些,但是我想大家既然都在同個領域努力著,如果能透過我自身的經驗分享,讓作者朋友們少走點冤枉路,或許也算是好事一件,雖然每個人簽約的情況都不一樣,我的經驗也可能不適用大多數人的狀況,但若能幫助到一個或是兩個人,我也算是沒有白白經歷這些了。
 
至於事情後來演變得如何,目前是現在進行式,所以我也不好下定論,或許哪天等一切落幕之後,我還有機會可以跟大家分享。
 
以上,謝謝大家觀看這麼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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