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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18-11-04 19:28

【雜談】有想過逐光嗎?非當「逐光者」不可嗎?

作者:湛藍琴海

  一個心血來潮,寫下這篇文章。

  不,並非心血來潮,其實有考慮一陣子,曾有很強的衝動,認為非寫下來不可;也曾覺得那只是一時情緒,毋須藉此抒發。

  然而,考慮甚久後,還是打算以簡潔扼要的方式,來表達這議題的想法。

  首先,是「有想過逐光嗎?」,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如此想過,這邊所謂的逐光,可以是追逐憧憬之人的背影、追逐夢想。若為前者,憧憬之人之所以讓自己憧憬,是因為對自己而言,憧憬的對象熠然閃耀、耀眼奪目、若為後者,可能是其它契機,讓自己覺得,想要追逐這樣的光,追求這般夢想。不是針對特定對象而去逐光,光可以來自無形之物。

  為什麼會去當「逐光者」呢?這似乎是一個普遍的現象,甚至可以說是人性。光很耀眼、溫暖,只要接近光,自己就能被照得燦亮,抑或暖心。可謂一種本能,此種本能,或許類似於向光植物,會朝光明處生長,進行光合作用。當我們逐光時,就如進行光合作用,讓自己成長吧。

  然而,逐光容易嗎?就以個人經驗而言,許久之前,許久許久許久之前,高中以前,我曾是「逐光者」,在黯淡無光的世界裡,只要遇見光彩照人的天使,就會緊抓不放;只要哪處散發幽光,都會本能靠近,只為了依偎一絲光熱。

  因為那樣就能救贖自己了吧。

  他們是盼望已久的曙光、盼望已久的黎明──

  原本是想這麼說的。

  那些「光明者」,最終都會一個個離去,可能是疏遠、背叛、變質。無論逐光多少次,逐光的盡頭,都是漫無天際的黑暗。

  光黯淡了。

  光消失了。

  天使會墮落、救贖者會消失,疏遠或背叛,這樣的輪迴發生多少次了呢?

  所幸那是發生在高中以前的事情。

  很遙遠了,可是刻骨銘心、沒齒難忘。

  當然,不完全是責怪他們。他們也可能有自己的苦衷,自己確實也不夠好,說不定犯下不少錯。只能說,少不更事,那些年的我,因為不夠成熟,才會淪落這般厄運吧。

  說這些,不是來自怨自艾的。相反地,是來提醒自己,那些年自己的不成熟。

  值得慶幸的是,這悲劇輪迴,國中畢業後就終止了。

  自己成長了,脫胎換骨。所謂的成長,除了是逐漸找回對人的信賴外,最重要的是,自己放棄了「逐光」。

  不用再追隨誰的光芒,去當影子了──畢竟光都會消失了,就連影都做不成。

  不逐光了,那該何去何從?

  成為光吧。

  這邊並非指,只要想成為光,就能成為光(而且是不是光,還不是自己說了算,自己想成為光跟是不是真的光是兩回事)。成為光,並非一蹴可幾,雖然一些舉動,或許無意中成為他人的光。但這邊指的光,是指「做自己」,從改變自己,勇敢逐夢做起。

  但,逐夢不也是另一種逐光嗎?

  可以這麼說,但主要是「心態上的差別」──逐夢,可以只是因為憧憬那個夢想,單純(或大部份)因為憧憬而逐夢;也可以是主要是出自於己身意志,是經過獨立思考,發掘逐夢對自己的獨有價值,甚至將逐夢二字,滲透自己的血脈、細胞,流通全身,化為自己的一部分。

  舉例而言,想要當作家,並不是單純覺得「能寫出那麼棒的作品,還靠它賺錢真棒啊,我也想這麼做」,而是「我就是想寫出心目中的理想作品,不斷自我突破。寫作就是我的志業,即便無法當作職業,也要寫作一輩子,直至身心枯竭的那一刻」。

  逐夢的意義對自己有多大,取決於己。

  逐夢是一種逐光,但逐光不一定是逐夢。而非逐光不可嗎?看是哪種逐光。非逐夢不可嗎?衡量逐夢的代價,自己是否能承受後,再自行決定吧。

  一言以蔽之,取決於己。

  可以純粹逐光,可以當光,可以當影。思想會伴隨人生歷練不斷變化,有時即便有逐夢藍圖,都有可能「計畫趕不上變化」了。人生無常,能把握的只有當下。

  現在的我,是不是還想成為光?這我自己心中有數,可以肯定的是,自知還有甚多不足,甚至常為此自責。犯錯了,也願意認錯道歉,並給予承諾。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但這不能當作退卸責任的藉口。畢竟,我只是一介凡人,就連聖賢的一根寒毛都觸及不到,比我神聖偉大之人,恆河沙數。

  努力精進自己,追逐夢想,避免犯下同樣的過錯,是渺小的我唯一能做的。

  雖然這很不容易,就如改變自己。比方習慣安逸的生活,可能會安於現狀。但一成不變的話,可能了無生趣。生命似乎就變成無機的,尤其若不自主「實踐什麼」,那就只是社會齒輪的小零件而已,僅僅只是為了社會而存在,抑或為了存在而存在。

  要逐夢,時常要面臨改變。面臨改變,需要勇氣,需要代價。時間、金錢、心力等,倘使有所犧牲,必無所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別指望自己就是那個中樂透的幸運兒,真的想要什麼,就必須用行動來實踐。雖然不一定會等價交換,但若無籌碼,或許永遠都只會停駐原地。

  若害怕改變的話,沒關係,人生的種種,會逐漸增加面對未知的勇氣。而且,自己也可能不是孤身一人,身邊可能還有親友,哪怕相隔著網路,那陪伴的力量,都會在。正因如此,或許自己不是孤獨的,只要還看得到,那對方就還存在,或許無形之中能給自己力量──尤其對方若在心中某處的話。

  有力量了,遲早會有面對改變的勇氣。在此引用雷諾瓦的金句:痛苦會過去,美會留下。

  祝福每位逐光(夢)者,都有面對改變(考驗)人生的勇氣,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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