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在賣場無意間看見了一隻正對著我的絨毛熊玩偶,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牠的目光很像妳看著我的眼神。
純潔又可憐。
鬼使神差下,我買下牠陪伴我渡過每一個夜晚。
只是我也明白,這只是個毫無意義的安慰罷了。
因為妳的目光從不停留在我身上,所以妳沒有發現我到底是以什麼樣的心情注視著妳。
「吶,熊熊,跟你有點像的那個人啊,總是在亂撩撥我,明明沒有那個意思……」
我落寞地說著,一邊抱緊熊熊。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體溫傳遞過去造成的錯覺,我能感覺到熊熊帶給我的溫暖。
溫暖得讓人想流淚。
「喂,妳男朋友呢?」
我雙手撐著頭看著旁邊的她。
「分手了。」
她不鹹不淡回了我這麼一句讓我驚訝的事情。
「太快了吧!?這才多久?一個月?」
前幾天還在你儂我儂閃得讓她想揍人,居然分手了?
「妳把我說得很糟糕似的……沒感覺當然就分手啦~」
她瞥了我一眼彷彿責怪我的大驚小怪。
廢話,這才沒多久,妳就換了一個又一個男朋友,起碼從高二我認識妳到現在高三妳已經換了四個了。
「妳該不會30歲還嫁不出去吧?」
人家是換女朋友像換衣服一樣,她這是換男朋友換得像……襪子?
不過有時候因為悶熱或是怕濕也不會想穿襪子……啊,跑題了。
「喂!妳說得像是我沒人要一樣,我主動分手的ok?」
她不滿地拍了我一下,不痛,被拍到地方還有莫名地發癢。
「也是……就妳這騷樣,肯定很快又找到男朋友……不過若是妳30歲還是嫁不出去,我就包場請妳看電影。」
我盡量不讓她察覺我的異狀,微微抖動著身子,試圖讓方才那麻癢的感覺散去。
一邊用著開玩笑的語氣對著她說道。
「糟糕,包場耶~我有點心動了~~」
聽到我說這句話,她彷彿打了亢奮劑一樣拔高了聲音。
「咦!?妳不會為了看我包場故意拖到30歲以後才結婚吧?」
不妙,這傢伙眼神放光了,看來她是準備讓我大噴血吧?
「這個嘛~」
「……為了我的荷包,我還是每天祈福妳快結婚好了。」
這個是真心祝福的。
很不幸的,不知道是什麼緣分,我到了大學還是與她同個學校。
所以我見證了她又和高中一樣男朋友一個換一個,雖然她表現得無所謂,可是事實上她的戀愛沒有她表現得那樣瀟灑,在她身邊我看見了各種不平,一方面佩服她的勇氣,一方面也很心疼她。
結果,這份感情不知道什麼時候變質了。
變質的是我的感情,我對她的感情。
「我說啊,妳也該固定下來了吧?」
有一天在臺北公館知名飲料店點兩杯青蛙撞奶的我一手把吸管熟練插好遞給她後才另外把自己那一杯弄好,同時也忍不住和她說了那麼一句。
「固定下來?」
她聞言緩緩看向自己的胸部……
「不是那裡!」
我見狀翻了個白眼,這傢伙是故意的吧?是故意的吧?
沒是胸部長得那麼雄偉幹什麼?胸小才是精隨!
啊……可惡……好羨慕……
「妳幹嘛這麼關心我的戀情了?幹嘛?暗戀我喔?」
她對著我展現她那一慣的笑容。
「……沒,只是覺得看妳這樣看得我好累。」
那樣的目光讓我有點不自在地移開視線,因為那看過來的眼神感覺好像我被她給剝光光一樣。
「在交往的是我,又不是妳,妳在累什麼?」
聽到我彆扭的話,她忍不住失笑。
「心累啊~」
陪著妳折騰,還不累?
「噗,妳這表情就像是是關心女兒戀情的老媽子喔?」
「妳才老媽子,我年紀沒有妳大!」
被她這樣說,我超級不滿。
「我也只大妳幾個月而已呀…要不然叫我姊姊啊?」
「……我才不要,我可沒把妳當姐姐。」
如果把她當作姊姊,那我所抱有的這份感情又該如何處置?
「那我當妳妹妹,叫妳姊姊?」
「NO,嚴正拒絕。」
想都別想。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那天的對話,我發現她對我的態度更加親暱,家人那種親暱。
然後她也終於找到了一個能長久交往的男朋友。
真心祝福她的同時,我也失戀了。
為了維持我們關係,我不曾和她表白,唯恐我們之間變得生疏許多。
她既然有世間所謂的"正常人"的幸福,那我理應守護而不是去剝奪。
她始終如一的眼神讓我安心,卻顯得我更加孤獨。
如果妳30歲還是沒有結婚,我就包場請妳看電影。
那句話的背後,我還有一句話沒說。
如果妳30歲還是沒有結婚,我就包場請妳看電影,然後我也會陪妳直到妳擁有屬於妳的幸福的那天。
「吶,熊熊,我跟妳說啊……我真的很想看到她幸福,哪怕我再寂寞再傷心再孤單也好……」
在一個人的房間裡面,我對著能夠永遠倒映出我的那雙眼睛,語帶落寞地說著。
雖然她不能陪伴著我,至少還有一個能夠讓我想念妳稍微排解我寂寞的熊熊能夠永遠留在我身邊,我也不用再因為我自己的感情擔心受怕傷害到她的存在。
維持現在,或許是膽小鬼的行為,但也沒什麼不好的。
因為這份感情並不被世道所容許,但是不想放棄或者說捨不得放棄的我和屬於我的熊熊共同品嘗就好。
至少,誰也不用受到傷害。
-END
總覺得我的第一人稱故事都偏向哀傷呢wwww
本來是惡搞那個把暱稱改名為「我與我的熊熊都哭哭惹」的友人,不過中途就往悲傷一去赴返wwwww
最近因為臺灣性平婚姻公投的時間近了(2018.11.24),加上各種愛家聯盟的廣告打到電視上,與家人所抱持不同想法的我感覺十分煎熬。
我很想去投票,可惜那天我得去上班(那天不能請,除非我不要工作了)。
我喜歡百合,很不幸是的身為女孩子的我也喜歡上女孩子。
只是我一直處於單戀的狀態就是了wwwww
啊,不同的是我已經告白好幾次了,不過對方是能理解卻不會接受我,所以這份感情以微妙的形式留了下來,而那個女人則是那樣沒心沒肺交了男朋友還亂撩我這個喜歡她的……
儘管如此我還是很開心就是了wwww
只是這份感情我是不能和家人說的,因為在他們眼中那是"不正常"。
喜歡一個人何罪之有?
因為我喜歡上的不是男的;因為我不是男的卻喜歡上女的。
因為我家人覺得家庭的組成一定要有丈夫和老婆,一男一女才可以組成家庭,要不然會對小孩造成不良影響。
婚姻平權成功了,其他國家的人會跑來臺灣結婚,造成愛滋病……
偏見,都是偏見。
但我在這個輩分層級嚴重的家裏面,卻什麼也無法反抗。
我喜歡妳,我只想和妳在一起。
這個簡單的願望我卻做不到,所以我只能選擇放手,因為我無法帶給誰幸福。
連自己都顧不來的人,談何戀愛?
看不到就能減少痛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