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18-12-04 14:04
[達人專欄] 淺談親密關係:一、親密關係介紹作者:綠葉小仙子
2018-12-07 20:02綠葉小仙子:首先關於你提到「卡卡的」部分。前者是史坦伯格自己的說法,這我們都沒問題。不過後者其一是紀登斯對於浪漫愛的解釋;其二是我在撰寫文章時因為要將名詞解釋得較為親民、具體才導致誤會的可能。希望這番說明能一解你的疑問。
再來你提到的「複數戀愛」討論基本上已經把我要在後續的章節才講的概念講出來了。不愧是真正本科的學生,你真的很棒!
最後近日因工作的關係直到現在才回覆真是抱歉!同時也謝謝你是第一個也是很用心回覆的人!文章能夠讓你產生共鳴真是太好了!
2018-12-07 20:11綠葉小仙子:一、複數戀愛的主軸並不是以性為目的,而是戀愛關係中的所有關係人都能互為友好關係。
二、這就是為什麼「性教育」非常重要的原因。雖然保險套在數據上並不是絕對安全,但數據上的失敗絕大部分絕大部分都是「不正確的使用方式」。例如不懂如何使用保險套、沒有全程使用保險套或是分辨保險套的好壞。
2018-12-07 20:12綠葉小仙子:謝謝你這麼說!只是「救助世人」對我而言太抬舉了!
2018-12-07 20:19綠葉小仙子:現在這篇只是開胃菜,後面的章節會講到更多愛情的技巧與觀念。像是你的「不會交女朋友」可能是指「你不懂得如何找到一位女朋友」。那麼之後的章節對你來說就會用到了。
只是要等我寫到那邊的章節還要好長一大段時間。畢竟文末有提到我要當兵,扣除四個月後續還有找新工作與工作。業餘時間與精神不是很多,還請你先按個訂閱,然後緣分地耐心等候!
2018-12-07 23:52綠葉小仙子:你既然提到「傳統家庭」,那我寫完下一個章節請你務必前來閱讀。因為下一個章節還真的會講到你這個概念。然後這邊給你補充一下為什麼我會說「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原因:除非是完全不進行性行為,不然性病其實只要有「不安全的性行為」就有機會感染,並不是「只要固定性伴侶」就沒事了。
「一般人誤以為同性戀者、性工作者、靜脈藥物注射者等是愛滋病毒感染的高危險群,這是錯誤的。因為任何人只要從事可能造成傳染的危險行為,即有可能感染,並不僅僅侷限哪些族群。請記得,只有危險行為,沒有危險族群!」
資料來源: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
https://praatw.org/knowledge/661
2018-12-08 12:46綠葉小仙子:所以你不認同「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說的話,還是認為有危險族群就是了?
2018-12-08 17:47綠葉小仙子:是啊。所以到頭來還是「性教育」的重要性,跟什麼族群沒有太大的關係。至少我是這麼認為的。
2018-12-09 00:45綠葉小仙子:你的舉例出現了邏輯上的錯誤。
一般人不飆車就沒有高事故風險。
飆車族飆車就有高事故風險。
所以沒有高事故風險就是不飆車。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以下是105年警政署「A1類道路交通事故肇事原因與肇事者特性分析」節錄資料。
https://www.npa.gov.tw/NPAGip/wSite/public/Attachment/f1492483353709.doc
前五項肇事原因依序為「未依規定讓車」220件(占14.15%)、「違反號誌、標誌管制」178件(占11.45%)、「轉彎不當」128件(占8.23%)、「酒後駕車」95件(占6.11%)及「行人(或乘客)疏失」71件(占4.57%),顯示亟需加強宣導駕駛人(用路人)守法與禮讓精神。
如果你有認真點進去看看圖表,其中有個數據顯示「超速失控」的事故比例為2.64%。
我們先來看一下「飆速的定義」:只要逾一百公里即為嚴重超速,可開罰駕駛人六千元到兩萬四千元。再來我們來思考一下。如果飆車族在城市內飆速,我想數據應該不會這麼低。那麼在鄉村、沒有其他車輛的高速公路、離峰時段、路況良好的情況下飆速呢?對,就是「失控」。跟駕駛沒有關係,單純只是車輛某個環節故障。因此撇除這些無法控制因素,真正肇事的事故有多少?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237770
2.64,跟以上五項肇事原因差了至少兩倍以上。
所以你說飆車族是高事故風險?不要說我自己主觀地不這麼認為。數據很誠實,數字會說話。飆速會造成事故沒錯,但絕對不是肇事事故的主因,更不是你所謂的高事故風險。
2018-12-09 00:45綠葉小仙子:那麼我提這個做什麼?就是要跟你說「高事故風險」出自於「觀念教育」的重要性。
扣除第五個「行人(或乘客)疏失」,其他居於高位的「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
、標誌管制」、「轉彎不當」和「酒後駕車」都是屬於自發性的觀念。直行車先行、紅燈停綠燈型、違規右轉、酒後不開車。這些都是觀念教育。然而不要算真的有在開車、騎車才可能會有的觀念,光是大家從小琅琅上口的「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肇事比例多少?6.11%。是超速失控的2.3倍。你想想,如果人民的觀念有好好地教育,光是酒駕就可以少掉6.11%的肇事原因了,何況是其他更大的數據。
「跟什麼族群『沒有太大』的關係。」
「因為任何人只要從事可能造成傳染的危險行為,即有可能感染,『並不僅僅侷限』哪些族群。」
最後不知道你從哪裡認為我和「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否認危險族群的存在,因此在強調我的論點之餘,我特別將我和「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的話的重點用詞以上下引號標註起來。
以上這些話我花了一個小時,如果能讓你稍有改觀或是思考,便是值得了。
超過一千字分成兩部分。
2018-12-09 00:58綠葉小仙子:怕你不懂再補充一下。理應上來說其實並沒有所謂的「高風險族群」,只有「高風險行為」。會有現在刻板印象上的「高風險族群」是因為這族群的人普遍沒有「正確的性教育」而產生「高風險行為」,所以才被民眾貼上「高風險族群」標籤。
上面也說了:只要有性行為就有可能感染。然而不可能叫所有人類都不要有性行為嘛,因此才顯得「性教育」的重要。只要做好性教育,每個人都有正確的觀念,那麼不管是一般人還是刻板印象的高風險族群就通通不會有高機率的性病感染了不是嗎?
2018-12-09 22:13綠葉小仙子:我們討論的主體其實一直都是一致,只是我們各自討論的高度有所不同。
「綠葉上面提到的『危險族群』或是『高風險族群』,似乎不是有公認明確定義的專有名詞。」
你如果有認真看我提供的警政署資料,裡頭根本沒有叫做「飆車族」的名詞,更沒有你所謂「飆車族的交通事故機率高於全體平均交通事故率」的數據。為什麼?因為「飆車族」本來就不是公認明確定義的專有名詞。它是個民眾自創的標籤,打從根本就不存在「飆車族」這個用詞。因此你又如何說「飆車族高於全體平均交通事故率」?這些只是沒有實際的研究、數據與考察,民眾自己認為的既定刻板印象。
「特定族群承擔的風險高於母體平均承擔風險可稱為『高風險族群』。統計上只要母體內的機率不平均分布,就必然存在符合上述『高風險族群』概念的子集。」
試問。連個客觀名詞都沒有被賦予的形上概念是要統計什麼?
那為什麼民眾會創造標籤?因為「在民眾的邏輯中,『飆車』兩個字就代表『危險』,所以『飆車的人』就是『危險族群』」。
民眾認為「只要飆車,危險的機率就是高」。但我不這麼認為,這就是觀念高度上的差距。
民眾認為「只要沒有固定性伴侶,得到性病的機率就是高」。但我不這麼認為,這就是觀念高度上的差距。
為什麼觀念立判高下?因為「飆車」這個行為本身不危險,危險的是「不會正確的飆車」。飆車要選對時間與場合,自身身體也要熟悉飆速駕駛的感覺。反應時間、心理素質都要訓練、建設。觀念對了,熟悉了,飆車根本很難出問題。然而就是有不會的人在馬路上隨便飆來標去,導致「飆車」被貼上「危險」的標籤。
舉辦六十年以上的F1賽車,賽車手出事總計五十位。六十年死五十位賽車手,平均起來一年頂多死一點二位賽車手。還不說1994年後的二十多年完全沒有賽車手發生事故。這樣你還要說「飆車」這個行為危險嗎?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80%E7%BA%A7%E6%96%B9%E7%A8%8B%E5%BC%8F%E8%B5%9B%E8%BD%A6%E8%87%B4%E5%91%BD%E4%BA%8B%E6%95%85%E5%88%97%E8%A1%A8
2018-12-09 22:14綠葉小仙子:為什麼觀念立判高下?因為「沒有固定性伴侶」這個行為本身不危險,危險的是「不會正確的性行為」。懂得如何使用保險套,懂得全程使用保險套,懂得分辨保險套的好壞。觀念對了,熟悉了,怎麼性行為、跟誰性行為、跟多人性行為根本很難出問題。然而就是有不會的人依照自己的喜好與興趣發生不正確的性行為,導致「沒有固定性伴侶」被貼上「危險」的標籤。
正是因為這些「不正確觀念」的人做出「不正確行為」,導致民眾對「行為」產生不諒解,進而出現刻板印象──某某「行為」就是「危險」,進行某某的人「行為」就是「高風險族群」。
「並不是『行為』危險,而是『不懂行為』危險。因此『教育』不懂行為的人做『正確行為』才是一切的根本。」
教導飆車族正確飆車的觀念,教導如何正確性行為的觀念。這是我從一開始就表達的核心,只是可能我的敘述不太好讓你誤會。我想我仍是才疏學淺,望你海涵。
2018-12-10 00:47綠葉小仙子:你能理解我在說什麼真是太好了。跟你交流這些回覆真的很開心,讓我自己見到一些原本不會碰到的資訊。我想這正是所謂「教學相長」呢。
2018-12-10 02:00綠葉小仙子:(´・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