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知道寫作無法拯救自己,也無法拯救他人。甚至不能撫平傷痛,也留不住任何東西。即使寫了出來,依舊無法恢復或者走上絕路的案例比比皆是。
那麼,為什麼還要寫下去呢。答案與最初不同了。
因為我想寫啊,我覺得自己的作品不錯啊(笑)
就算此後不會有記得我作品的人。我想寫,還想寫。我曾經保存了一篇電影同人,那部電影距今已經八年多了。近期我又看了一遍這篇同人,重溫了那種美好的感情。美好如昔,像一首西洋金曲。依舊令我嚮往。我不敢奢望會有人保存我的文章多年。但是
如果有人在閱讀時覺得我的文章是美好的,讀來令人有同感,令人感動,我就真的很開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