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想想,臺灣的多數媒體其實和多數立委一樣可惡;
立委有「言論免責權」的護身符,而媒體則有「第四權」
的金鐘罩;今天我們談到奸商難免會聯想到那些開後門、
收賄的貪官,然而媒體和商人又是什麼關係?
「言論免責權」讓立委在選舉抹黑、議場作秀更有力道,
媒體「一條龍」的所謂經營壓力則讓多少初衷「匡正社會」
的記者淪為謊言的保人、代書?
《商業週刊》美化了多少像「胖達人」這樣的「以利為本」
的無良黑心商人,臺灣政府官僚就養大了多少像「臺塑」
這樣的黑心財團;立委盡可滿口胡言、背地裡盡幹些骯髒事,
只要選上-明天依舊美好、光鮮亮麗;媒體?只要沒人看過,
或者讀者容易失憶,一樣靠著「幫財團作公關」可以生存得很好。
從經營之神到成為臺灣毒王;從鄉下人口中「在臺塑上班」的桂冠
到死不認錯的老大心態,王永慶究竟留給了臺灣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