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標題,棲夜而行,所有故事都發生在似夜晚般幽微黑暗的地帶。
初時便揭露了兩個主人翁各自的目的,第二章的旅行就像這段關係中願投奔於愛的最後掙扎,這時的凌霜雖隱約知道薛晉嵐與薛家的關係不普通,卻未將他當作主要的復仇對象,且仍一心堅信著正義。
而當下的薛晉嵐,對於身周事物的態度是無所謂的。他在切割自身痛苦的同時,把關於原生家庭的責任――或者說「原罪」,也切割得乾乾淨淨。正是因為沒有愧疚,他願意在原來的地方苟活,因為安逸而不肯跨出逃亡的腳步。
諷刺的是,最後他沒能跟凌霜離開,正恰是他面對了原罪。
這又牽出了一個弔詭的問題,故事中薛晉嵐扮演受傷的角色居多,凌霜、薛巧衣,大多時候在傷害著他,為何最後卻是他心生愧疚?這也許就必須考慮到「愧疚」一事的根本――當別人指責的聲音成了內心的聲音,一段自毀的過程由此開始。
如果說薛晉嵐的醒悟,是從無愧到有罪的變化過程。那麼凌霜的成長體現在他對於道德價值的擺盪。這裡不得不提到兩名重要的女性:李秋華和雪朵。一個本不該身帶汙點的角色如丑角的死去、另一個則從泥濘(見刺蝟與薔薇)中爬起變成如今模樣,兩人對凌霜的影響不可謂不大,更多的也是在讀者心中模糊了對故事中善惡的看法。
何謂道德?二十一世紀的此刻人們已有大量的討論,只是我們離結論仍相當遙遠。這可以說是篇帶有實驗性質的故事,我把大量的對比放在角色身上,不只兩位主人翁,就說薛巧衣的狠毒與相反的母性、小斌的特殊與他與生俱來的原罪,都有其值得玩味的地方。凌霜所恨的,有一部分是汙染北灘的兇手,然他怎麼可能想到那正是他心裡最無辜的手足?
誰能是全然的被害者?誰又是完全的加害者?
身在其他無數生命連結的巨大網中,似乎誰也不能作為全然的個體存在――什麼都不能。道德不必翻到反面便伴隨黑暗,只是我們總走在自身的夜晚,假作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