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外送員之死
勞檢認定foodpanda、Uber Eats假承攬真雇傭
2019-10-15 00:37聯合報 記者章凱閎、侯俐安、黃筱晴、鄭國樑/連線報導
國慶連假接連發生二起食物外送員車禍身亡,卻因外送員與雇主非雇傭關係,沒勞保、領不到職災給付;本報昨天呼籲應展開專案勞檢,勞動部職安署昨天即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台北市勞檢處,專案勞檢foodpanda、Uber Eats等平台業者,認定業者「假承攬、真雇傭」,須替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
職安署署長鄒子廉也說,二業者在勞檢過程均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紀錄,若後續拒絕或遲不提供這三項資料,勞動部會依勞基法裁罰業者「最高罰鍰」一七五萬元。此外,二位職災外送員「應保卻未保」勞保,勞動部也將依勞工保險條例裁罰業者。
其餘外送業者二周完成勞檢
美食外送平台近來崛起,但勞資、消費糾紛頻傳,甚至外送員車禍一件接一件,不少平台業者卻稱與外送員為「承攬關係」,不必幫非受雇的外送員投保勞健保,也免提撥勞退金。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多位立委質疑外送員勞權未受保障。勞動部長許銘春一聲令下,宣示將突檢有外送員車禍離世的foodpanda、Uber Eats;其餘外送業者也將在二周內完成勞檢。
外送員與業者符「雇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隨後傍晚火速公布勞檢結果,指foodpanda、Uber Eats要求外送員執勤時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還要在車身貼上公司貼紙,且無法上工也須廿四小時前回報公司等,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外送員適用勞基法,且業者應在期限內給予事故外送員職災補償,包含喪葬補助五個月加上死亡補償四十個月,共四十五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
兩家業者仍堅持「承攬關係」
對此,兩家業者仍堅持「和外送員簽訂契約為承攬關係,而非雇傭勞資關係」;目前foodpanda、Uber Eats在台灣都擁有一萬多名外送員,規模驚人,一旦被認定與外送員具雇傭關係,勞動成本暴增,勢必衝擊營運。對於未來因應作為,包括是否提出訴願,或減少優惠、提高餐廳抽成,兩業者都表示,尚待評估,暫無回應。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秘書長孫友聯說,美食外送平台不是第一天在台灣運作,勞團早指出業者與外送員為雇傭關係,但勞動部卻等到「事故發生才來做事」,顯然主管機關態度消極。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2019-10-15 11:31
針對勞動部直指食物平台業者為「假承攬、真雇傭」,應為外送員加保勞保、且在期限內給予職災補償。今(15)日foodpanda特別出面強調,公司與外送員間屬於「承攬關係」,且對於外送員死亡賠償第一時間已提供優於法規的賠償金,並未逃避企業責任。
foodpanda表示,公司提供所有外送員的保險保障「優於法定規範與其他主要同業」,保險範圍涵蓋死亡、殘廢、第3人體傷、第3人財物損失及超跑事故財物損失,且所有外送員在「上線前」就享有以上保障。
至於外送員死亡賠償方面,foodpanda也說,第一時間提供給家屬優於政府法律規定的賠償,這部分企業責任已經完成,並未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