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候,我身邊熟識的同齡人幾乎全是決鬥者,人數已經突破了八位,後來在班上還又挖掘出一位胖胖的8+9,而且意外地還挺強的。
連8+9都是決鬥者了,那時候的年輕人,還真的沒有不打牌的理由。
8是個完美的數字,代表人數抵達了舉辨淘汰賽的門檻。
但是我當時還沒有想到要這麼做,事情是起因於某天,我和老黃早晨慣例進行決鬥時發生的。
先前提過,當時我們生活就是早上打牌、放學打牌、假日打牌,幾乎已經到了廢寢忘食的地步。
有時候甚至利用下課十分鐘迅速打一局,就算被慘電也爽。
孰不知在老師的眼中,遊戲王卡是玩具,屬於違禁品的一部份。
因此某天我們的班導大清早就進來教室,撞見正在教室裡(用卡片)相互碰撞的我和老黃,班導唸了我們幾句,然後就將老黃的牌組沒收了。
至於為何沒有沒收我的,印象中是我在班導訓話的時候,把牌組偷偷放進了抽屜,班導又以為一副牌就可以玩,所以才沒發現。
值得慶幸的是,被沒收的是老黃的二軍,所以他可以繼續拿魔法使電我。
雖然一週後老黃把二軍拿回來了,但是被沒收過以後我們有學乖,從此沒再學校打過牌,取而代之的是,我們每天放學都會前往回家途中的麥當勞打牌。
縱使我曾經在這間麥當勞弄丟一張價值800的半鑽天空龍,但每天放學點一杯中杯紅茶,然後在二樓打牌,就是我國中時代美好的記憶之一。
這時候可以稱得上我人生裡打牌潮流的高峰期,於是興致一來的我,向親友們提議舉辦小型比賽,全體一致附和通過。
而地點,正是這間日後明文規定禁止打牌的麥當勞。
下回:獎品是泡麵,第一屆也是最後一屆的決鬥者大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