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依據景及救護法第27條規定,救護員必須依據標準程序來實行救護。病人評估包含自我保護、初步評估、病情危機判斷,詢問病史及二度評估。接下來一一講解OwO/
現場評估前程序
自我保護
救護員在接觸並還前要評估現場環境與做好保護措施 : 依情況選用手套、口罩、護目鏡甚至防護衣。做好措施前須與病患保持一公尺,避免接觸血液與分泌物。若發生針扎或有暴露風險等必須依流程通報。在車禍現場救護車的位置也要控制保持場域安全,可放立牌。無法應付時需聯絡中心請求支援。
專業展示
出勤時應穿救護服、EMT合格證書與自我介紹。攜帶適量醫材至適當位置
保護頸椎
創傷病患有可能頸椎受傷時(頭部或頸椎外傷、頸部至下背有疼痛、四肢麻或無力)或意識不清時須保護。必須在接觸前以言語告知不讓傷患動頸椎,並依傷患姿勢限制其動作。
若是車禍、墜樓等高危險創傷機轉,須限制傷患頸部移動。
詢問病史
按主訴、之前、吃、過、藥、敏、感 來問病史:
>主訴<
初步評估時詢問傷患,得知傷患不舒服的地方。
(哪裡不舒服、甚麼不舒服、不舒服多久)
>之前<
傷者之前做的事
>吃<
最後一次吃飯時間。
>過<
過去疾病史。
>藥<
服用藥物史。
>敏<
對甚麼東西過敏。
>感<
還有其他感覺不舒服的地方。
這個網站有很齊全的詢問方法,要考的得看幾遍
非創傷病患評估
先來看一下,等等來寫單項細節
初步評估需要在前60秒完成,盡快對傷患實施基本救命術(Basic Life Support,BLS)。讓傷患仰躺在較硬的地板上
意識評估
注意傷者目光,以AVPU(輕聲痛否)檢驗傷患意識,同時詢問傷患主訴。痛覺測試前要簡約通知傷患。沒有反應時可詢問家屬病情。
評估呼吸
以看、聽評估傷患呼吸深、淺、快、慢,並注意異常呼吸(喘鳴、張口呼吸等),不超過10秒。
評估循環
沒有呼吸-->檢查頸動脈,有呼吸-->兩側橈動脈。評估不超過10秒,並檢查周遭狀態 : 皮膚蒼白、發紺,四肢末端是否濕冷,微血管回填時間(CRT)不超過2秒。
若是皮膚較深可檢查嘴唇。蒼白為循環不佳,發紺代表缺氧。當蒼白濕冷和回填都異常時代表傷患可能有休克現象。
其他檢查
包括血壓、血氧、體溫、血糖(emt1不能做)、瞳孔、肺音等(辛辛那提中風指數)。
依這些數據衡量是否危急個案 :
>生命徵象<
發紺
GCS<=14
血糖<60 或 顯示高
呼吸<10 或 呼吸>29
脈搏<15 或 脈搏>150
體溫<32 或 體溫>41
收縮壓<90 或 收縮壓>200
微血管填充時間>2秒
血氧<90%
二/三度灼傷>25%
化學性、吸入性灼傷
>特殊情況<
疑似中風或缺血性胸痛
抽搐或剛結束
中毒可能危及生命
兒童評估危急
溺水(任何程度)
急產
墜落>6m或兒童兩倍身長
被車輾過
同車有人死亡
反正以你常識覺得危急就歸類成危及個案,危及個案就先送上車再來二度評估。
二度評估
除非沒後送能力,通常在車上進行。善用儀器檢測八大生命跡象,並起進行身體檢查。
檢查前應告知傷患與陪伴者。從傷患主訴部位開始檢查
檢測兩側上下肢知覺及動能
頸靜脈怒張或塌陷
氣管偏移
呼吸時胸部起伏對稱
兩側肺音
腹部腫脹或壓痛
上下肢浮腫
全身皮膚異常(疹子、針扎等)
結語
下期將講述創傷傷患的評估方式,感謝大家Ow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