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想,興趣就算不能當成正職餬口,也不會妨礙將其當成生活重心。
當成生活重心的條件是,持續地發表、有讀者、有互動,這樣就足以成為生活重心了,因為有成就感。
也許把目標倒過來,把「當成生活重心作為目標」;把「變成專業人士或以此謀生」不要當成目標,也許會是不錯的心態,這樣比較不會苛刻的鞭策自己。
當許多年過後,回頭來看,也許會覺得雖然不是職業,但一直真心的經營興趣,其實是很充實的人生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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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是看mthouse(古今變)大的
這篇發文有感而發的。
在臺灣似乎很多人,包括我,都是先被考試綁住,然後再被一份正職綁住,
以前會希望能以畫畫謀生,最近則是覺得把畫畫變成生活中很自然的一部份,比把畫畫變成職業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