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6174811我想當初秦諸公子之亂,將作亂的公子壯、惠后等人一併誅殺,為的大約就是要以一儆百、以儆效尤。
若只是毫無痛癢輕責幾聲,哪天他們不高興了反一次,三五年又反一次,誰在乎戰亂遺土、民不聊生,誰在乎生靈塗炭、寡婦孤女?
酒駕,輕則傷人、重則奪命。若事情仍如同這樣罰則不痛不癢,那麼誰在乎那些傷者、誰照顧死去的人?再說酒駕數次的案例也不在少數,怎麼就不見少呢?
酒瓶廣告上寫著的「請勿酒駕」,不知是否是因為飲酒的關係變得不識中文,還是因為本就不識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