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21-04-22 19:23

男性走在路上就會被告的時代正式來臨了

作者:海盜滷味新竹美食

昨天晚上才基於心情宣洩發了篇抱怨文
今天立法院就傳來噩耗
跟騷法草案8樣態出爐 網路騷擾要求約會均入罪
制定了八種條件入罪,包括:

第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第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第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第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第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第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第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第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其中,12378五條我個人認為沒啥問題,因此不加以討論,只針對456三條來進行,這三條,直接講明了,就是台女誣告免罪條款。

首先第四條,已經可以將其稱之為任庭一ˊ條款了,""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那請問為了拍違規車輛結果旁邊買了海南雞飯的台女剛好也入鏡了,是不是適用"用手機這種設備拍攝下特定人士的照片"這種干擾行為呢?畢竟干擾行為到底是啥,自由心證嘛,我覺得你的干擾不是干擾,結果法官說了算,就算最後真相大白好了,早就社會性死亡了,反正女權根本不在乎男性的死活,那一個男性的社會性死亡,又算甚麼?

第五條,如果直白一些翻譯,我將其稱呼為"雞排嬸條款"(用妹來稱呼是侮辱這個妹字),簡單來說就是跟only you一樣"他可以,你不行",女權在為她們的慕強擇偶鋪路,排除掉所有普通以下的男性追求異性的權利來滿足自己的私慾,要防範犯罪,12378五條就足夠,甚至將46大幅修改後加入也行,但只有這個第五條就是女權分子的目的,以國家之力,行私人之事,順便還可以反告一般男性來充實自身的財庫,一石二鳥,豈不美哉?

第六條,這一條問題出在於文字敘述,"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我知道有些人會有硬塞禮物這種行為,但是硬塞禮物這種行為嚴格說起來算是當事工具人的自由,今天應該防範的是,後續的因為追求不成而引起的幼稚的傷害行為。

工具人要蠢就讓他去蠢,花的又不是你的錢,今天要防範的是你的產權被侵害的行為,否則就會出現這種狀況,"某A男很喜歡素日往來的B女,今天是B女一個重要的日子(例如生日啥的,Whatever),但是b女並未對a男抱有戀愛情感,對於這種硬塞禮物的行為很困擾,因此原本需要當事人雙方耗費時間成本說明白的這一步,就被b女控告a男跟騷法這個行為給取而代之了"。跟騷法立法的初衷(或是我認為的初衷),應該是讓女性在做"說明白"的這個過程中,不會出現產權(生命權、性自主權等)被侵害的狀況,結果今天變成了一個追求行為可能產生違法的後果,蠢到不行了。

因此這一條應該限定在對於被害者的產權有所侵害的物品,例如傷害性的(像是刀具)、妨害性自主的(例如屌照)及其他物品等等,這種常識人都知道是在危害女性的物品,而不是因為女權不想溝通、懶得溝通,啊那我們用國家機器立個法為自己鋪路好了,so easy.


最後的最後
今天有人說我反對的不是女權,嗯?真的嗎?那我只能說我從頭到尾都反女權,如果你認為我反對的不是女權,說明我們對女權的認知本來就是平行線,那又從何討論起呢?

4

6

LINE 分享

相關創作

【翻譯】賽馬娘漫畫 いど老師 『實踐』

【日誌】新年隕石碎碎平安活動SP隨意打

[隨意寫寫] 當你

留言

開啟 APP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