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5年,根據《熱蘭遮城日誌》記載,荷蘭第四任大員(臺灣)長官【普特斯曼】(Hans Putmans)於11月23日進攻「麻豆社」,麻豆社首戰即死就近300人,還有老弱婦孺來不及逃的就有26人被砍頭。當然他不只攻擊麻豆社,也攻擊其他原住民社,有些甚至房舍全燒毀,死傷不計其數。
1636年4月,普特斯曼又進攻「小琉球社」,總計屠殺405人。7月,再攻小琉球,殺死300人。
1637年10月25日,第五任長官【伯格】(Johan van der Burch)進攻「虎尾壠社」,燒毀2200間房舍,虎尾壠幾乎化為灰燼。
1638年1月30日,荷蘭人攻擊臺東「太麻里社」,將其夷為平地,殺死40人。
1640年3月20日,派駐臺東的商務員【魏斯霖】率兵攻擊「里壠社」,殺死500人。
1642年1月11日,第六任長官【特羅德尼斯】(Paulus Traudenius)進攻「大巴六九社」,焚毀全村,屠殺村民。
從1635年普特曼斯發動麻豆戰爭,到1645年第八任長官【卡朗】(Francois Caron)幾乎統一全島為止,幾任下來的荷蘭長官均有征討原住民的紀錄,過程中也滅了不少村社,死亡數量也是可觀。
而且征伐並未結束,舉個例子,依1649年1月18日巴達維亞總督【力英】(Cornelis van de Lijn)向阿姆斯特丹報告:總共清洗了1119名小琉球居民。
還有據當時人口統計,1650年平埔族有68657人,到1656年減少到31221人。
最後一任(12)的揆一(Frederick Coyett)於1657年7月也有征討「竹塹社」、「南崁社」、「坑仔社」、「八里岔社」、「林仔社」、「林仔分社」(小雞籠社),9月焚燒竹塹社、林仔社、八里岔社的田舍及農作物,斬殺各社頭目,懸首於基隆要塞。
就目前史料「鄭氏滅一社」(沙轆社)的紀錄,再對照綜上敝人略舉「荷蘭滅數社以及清洗」的研究紀錄,荷蘭人殺的原住民肯定不比鄭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