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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初望文生義,誤會說主角在化妝舞會上扮演蝙蝠,但原來指主角在前史騙配角在不適當的場合扮演蝙蝠,被人恥笑死的難受,引起對方要報復。
本傳便說某貴族主角被判短期入獄七日,但配角假意還請他去外國王室的舞會,其實想他因為逃避服刑而罪加一等。在貴族假裝去監獄報到離開後,他的夫人的初戀突然出現誘惑她,還被來接主角警察誤會他是主角而拉去監獄。主角和夫人在舞會遇上了,到底夫人不想對方真的坐牢,但發覺他真的在用催眠控制異性:
我相信那時代的人真心認為催眠是魔法。
原著結局是主角去監獄服完刑期,本版本只是放了夫人的初戀,而配角和獄方原諒了主角完全喜劇結局。
為何我更喜歡新的原創結局?
如果配角要報復,為什麼要給主角玩得這樣高興?這不是超現實的故事中希望變絕望,因為大家之後還是會再見面的,主角應當受到的是教訓而不是報復,而他本被判的罪名都不合時宜,何況我們現在都知道催眠不是魔法。所以這種改編真更好看。
最後,因為全劇有其他版本被上傳到youtube,所以只補完兩首重要的音樂,即器樂序曲和女主角的笑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