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早上吃午餐前,聽到同學們熱烈討論一件事。想想反正也無聊著,就聽聽吧。
波娜麗格大聲喊著:「欸,你們聽說了嗎?剛剛泰迪和德列克在走廊上打著玩,結果德列克受傷了!」
史提芬漫不經心地回答:「知道啊,當時我在場喔。泰迪把德列克撞向置物櫃,然後德列克向後翻倒手肘撞地,一直流血耶。」
馬克思好奇地問著:「你們說的是哪個德列克啊?」
波娜麗格回答:「姓菲力斯的那個。」
「噢,可憐的傢伙。」馬克思嘆氣。
史提芬接著說:「後來泰迪被叫到校長室去罵了一頓,不知道會不會被勒令退學一天。」
「有那麼嚴重嗎?」吉麗問。
「德列克都被送到醫院了,還不嚴重啊?」史提芬白她一眼。
………
……
…我沒聽錯吧?不會吧?
搞什麼呀?泰迪是我以前的暗戀對象,身材又高又壯,還是美式足球校隊隊員,被那種人撞到鐵定要骨折的不是嗎?
德列克‧菲力斯是我以前的同班同學,長得蠻漂亮的,我也很喜歡他。問題是…他很瘦耶,看起來防禦力很弱,被足球隊的撞到……唉唷。
後來我寫信給他。
我:你還好吧?有沒有怎樣?
德列克:可以呀,沒事。
我:真的嗎?聽說你傷得很重耶。
德列克:手肘縫了幾針,現在沒事啦。
………
……
…唉唷,一定很痛。
這裡的人好像受傷習慣了,因為一直在運動的關係,經常骨折也不足為奇。對他們來說,縫個幾針應該不算什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