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屋創作

日誌2022-12-25 11:26

中華民國行憲二十七週年文告

作者:ChaoX

中華民國行憲二十七週年文告
蔣中正
總統蔣公思想言論總集


時間:民國六十三(西元1974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地點:國民大會
場合:行憲二十七週年紀念日
類型:書告

各位代表同仁:
  今天是中華民國行憲¹二十七週年紀念。國民大會²代表六十三年度年會,和國民大會憲政研討委員會第九次全體會議,同時聯合舉行開會典禮。
  今年慶祝行憲,實有其特殊的意義,因為今年是 國父³領導國民革命為自由民主而奮鬥的八十週年。過去這八十年,無論從革命開國,到討護法,以至於北伐統一,抗戰戡亂,實無日而不以實現三民主義之全民政治為職志¹⁰。雖初由於軍閥匪共割據叛亂,阻撓了國家建設的進行;復由於日本軍閥發動侵略,影響了憲政的推展;但我們終竟於二十七年前的今天,排除了一切艱難困阨,制頒了《中華民國憲法》¹¹,組織了實施憲政之治的民選政府。我們所最引為恥痛幽辱的,是憲政甫¹²告實施,共匪即不惜出賣我民族,背叛我國家,出全力以破壞 國父一生所渴望的憲政之治,致令我大陸同胞¹³,不但未能享受自由憲政的福祉,且正陷於水深火熱、慘變浩劫、赤色煉獄¹⁴之中!
  所幸代表諸君,以及全國國民,都久已確認自己對國民革命的責任,乃在貫徹其革命的精誠大義,維護中華民國的法統¹⁵,拯救被匪共奴役迫害的大陸同胞,務使三民主義的憲政之治實行於全國。
  最近幾年,我們雖然遭遇到外交上、經濟上的種種衝擊,然而由於全國軍民,對民主憲政信心的堅定,乃終能突破橫逆,一直在驚濤駭浪中奮勇前進,充份表現出了中華民族的道德勇氣與全國軍民誠摯純潔的合成心力。
  反觀共匪偽¹,二十餘年來,都在玩弄其所謂「人民民主專政」的口實,肆行獨夫¹暴政,剝奪人民自由,戕殘人民生命,否定人性價值,其邪惡殘暴,實超過中外歷史上任何一個暴君王朝。尤其是它兩度在其偽「憲法修正草案」中出現的強化匪個人「統治」權力的把戲,公然將賊姓名竄入「偽憲草」之內,不但企圖確認賊思想是「一切工作的指導方針」,而且公然規定賊以其匪黨「主席」的身份,即自動成為偽政權的「元首」和偽「全軍」的「統帥」。此種喪心病狂的邪行惡跡,更為中外歷史——即狡獪如袁世凱、兇狠如史達林¹猶且不敢一逞的人類政治史上最醜惡的一頁!共匪四屆「人代會」,原已醞釀了十年之久,而自匪黨「十大」之後,匪偽頭目且曾一再揚言「即將舉行」,但此一傀儡鬧劇上演的傳說,近又響沉音絕,並未登場,顯然這就正暴露出了匪共內訌內鬥情況之嚴重,已經到了欲蓋彌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它就連搞一個分贓、指派、假象的「人代會」都搞不起來了。在此中正願正告我海內外同胞:我中華民國有全體國民制定的憲法,有依據憲法而產生的中央與地方政府,我們秉持著此一國家法統,無論共匪偽「人代會」是否舉行,實都屬毫無意義之舉,其唯一的意義,就只是勢必加急加深其覆亡與誅殛的劇變而已!
  各位代表同仁:二十七年以來,大家都在根據憲法以促進政治建設,根據憲法以強固國家建設;亦就是長久以來,都在根據憲法以捍衛民國,根據憲法以討伐民賊。中正且認為「民主而不革命,斷¹不足適應這個大時代的變局,革命而不民主,乃是違反了人性與時代,喪失了革命的目的」。同時更認定:「我們是以民主的精神,行革命的手段,以革命的手段,來達成民主的目的。三民主義民主政治的義理,要即在此。各位代表同仁,都是為自由民主而始終獻身革命的前驅主導,凜²受國民之付托,實行憲法之職責,所以是七億廣大人民的真正的代表--「代表他們共同的利益與意願,並給予他們反抗暴力、爭取自由的最大勇氣和希望。」
  只要一切行動對準敵人,一切力量投入反共,就能加速摧毀匪共的暴力統治,貫徹 國父「有志竟成」²¹的職志,確實保障民主憲政的常新永盛。


註釋


  1. 行憲:實行憲法之治。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國民政府於南京舉行國民大會,制定憲法,次年同日正式施行。政府遷臺後,至五十六年,特定每年此日為行憲紀念日。
  2. 國民大會:國民大會由國民大會代表組成,國民大會為孫中山規劃中的政權機關,代表人民主權。民國三十五年成立,三十六年全國舉行國大代表選舉。三十七年在南京正式召開行憲後第一屆國民大會,選舉總統和副總統,此後的國民大會亦被稱為「行憲國民大會」。原由各縣市、各職業團體、婦女團體、少數民族及海外各地,各選舉代表所組成。其職權為選舉總統、副總統、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的憲法修正案等。九十四年廢除國民大會。
  3. 國父:本國人民對創建國家及對國家有特殊功勛的人之尊稱。如中華民國以孫中山先生為國父。
  4. 國民革命:專指二十世紀初,由孫中山、黃興、宋教仁等革命家領導推翻滿清政府的革命運動。
  5. :討伐袁世凱。袁世凱(西元1859-1916),字慰廷,號容庵,河南項城人。清末,為李鴻章所賞識,戊戌政變,因告密而得寵,自山東巡撫,進直隸總督,嗣官外務部尚書、軍機大臣。辛亥革命事起,以內閣總理大臣,挾北洋兵力,與民軍議和,迫清帝退位,孫中山先生力辭大總統讓之,遂為民國首任大總統。後謀行帝制,孫中山先生號召全國聲討,憂憤而死。
  6. 護法:民國六年,黎元洪任總統,段祺瑞任總理,恢復「約法」,恢復舊國會。其後,黎元洪免去段祺瑞總理職,引致「張勳復辟」事件,事件平息後,國務總理段祺瑞不允許國會恢復,對內實行武力統一政策。國父孫中山於廣州組織軍政府,親任大元帥,號召護法,舉兵北伐,稱為「護法戰爭」。
  7. 北伐統一:民國十五年,國民革命軍北進,討伐北洋軍閥,至十七年統一全國,史稱為「北伐」。
  8. 抗戰:在我國特指民國二十六年七月七日起,至三十四年八月十四日止的抗日戰爭。
  9. 戡亂:平定亂事。民國三十六年七月,國民政府因共產黨的叛亂,下令動員戡亂,此後即稱為「動員戡亂時期」。至民國八十年五月,因局勢的變化,與兩岸關係的發展,乃由總統宣告動員戡亂時期的終止。
  10. 職志:志向。
  11. 中華民國憲法:為中華民國國家的根本大法。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由制憲國民大會在南京通過,並於三十六年一月一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施行。除前言外,共分十四章,一百七十五條。目前仍繼續修訂中。
  12. 甫:剛剛、方才。
  13. 大陸同胞:臺灣人民對大陸地區人民之通稱。
  14. 赤色煉獄:指大陸淪陷,大陸同胞慘遭中共荼毒。
  15. 法統:在法律關係上有正當系統,即在法律上有合法地位。
  16. 共匪偽:對毛澤東和中共的蔑稱。
  17. 獨夫:行事專擅、眾叛親離的人。後指暴虐無道的國君。
  18. 史達林:人名 (Joseph V. Stalin,西元1879-1953)。前蘇聯的政治獨裁者。自幼參加革命,曾被捕而放逐西伯利亞。十月革命前,為列寧親信助手之一,列寧死後,任前蘇聯共產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祕書長。著有列寧主義之理論與實際、列寧主義之基礎等。也譯作「史丹林」、「史太林」、「斯塔林」。
  19. 斷:絕對的。
  20. 凜:神色嚴肅。
  21. 有志竟成:立定志向去做,一定成功。

徵引來源


教育部字典
中正文教基金會
陽明山中山樓> ->關於->樓史->樓史

0

0

LINE 分享

相關創作

把我們的憲法完整的帶回大陸

國父與總統 (AI修復)

《總統蔣公大事長編初稿》之二二八相關資料

留言

開啟 APP

face基於日前微軟官方表示 Internet Explorer 不再支援新的網路標準,可能無法使用新的應用程式來呈現網站內容,在瀏覽器支援度及網站安全性的雙重考量下,為了讓巴友們有更好的使用體驗,巴哈姆特即將於 2019年9月2日 停止支援 Internet Explorer 瀏覽器的頁面呈現和功能。
屆時建議您使用下述瀏覽器來瀏覽巴哈姆特:
。Google Chrome(推薦)
。Mozilla Firefox
。Microsoft Edge(Windows10以上的作業系統版本才可使用)

face我們了解您不想看到廣告的心情⋯ 若您願意支持巴哈姆特永續經營,請將 gamer.com.tw 加入廣告阻擋工具的白名單中,謝謝 !【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