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09-04-22 23:25
2009.04.22...亂停車的下場~~(〒︿〒)作者:恐龍哥
2009-04-23 09:29恐龍哥:話是這樣說沒錯啦~
不過還好只有六百塊~
不然可能我真的欲哭無淚ㄚ~
Orz...
2009-04-23 09:31恐龍哥:哈哈~
說的也是~
但600元~已經算少的了~>"<~
恩恩~
那個我可能都要做捷運去了~
XDDD~
不然我可能會在地下街迷路迷到死~
還有西門町~XDD~
(西門町我只知道定點~(炸))
2009-04-23 09:31恐龍哥:是阿是阿~
不過違規在先哩~Orz..
2009-04-23 09:32恐龍哥:ㄎㄎ~
另外一種的~
XDDD~
2009-04-23 09:32恐龍哥:哈哈~
你說對了~
XDDD~
喀喀~
2009-04-23 09:33恐龍哥:囧~
是阿~
喀喀~
2009-04-23 09:36恐龍哥:恩...
因為我不是桃園中壢這邊人~
我的車牌雖然掛的是台北市的~
但是我是北縣人~
住新店~
離我家最近的監理站就是板橋~
應該是按照你家的位置來看的吧~
這個我就不是那麼清楚了~XDDD~
桃園好像沒有~
要不就是比較小~
這個喔~
樓下以回答~
XDDD~
上面有寫喔~600元~
這個款項的話~
原本的金額是600~1200吧~
還好那條子可憐我~XDDD~(炸~~
ㄎㄎ~
2009-04-23 09:37恐龍哥:呵呵~
是阿~
我原本是想拖晚點~
可是後來想說早死早超生哩~
喀喀~
當下真的超不爽~
ㄎㄎ~
XDDD~
2009-04-23 12:52恐龍哥:噗噗~
這我也不能跟他吵吧~
哈哈~
只能說我要走了~
XDDD~
喀喀~
2009-04-23 12:54恐龍哥:喔喔喔~
謝謝深白姊姊~
XDDD~
我家在台北縣~
其實也還好~
中壢這邊的話~那邊條子有時會抓啦~
XDDD~
喔~
其實也還好啦~
反正多少都還是那漾~QAQ~
噗~
你喔~XDDD~
XDDD~
(下次別亂做啦~?!)XDD~
話說我又沒跟你們大家有什麼不愉快~
幹麻沒事罵你們哩~
喀喀~
2009-04-28 14:27恐龍哥:囧~
新朋友你好~
我是有改管沒錯~
但是這個並沒有違法的問題~
也不是改裝管就是顏射管~
現今的法律~
也只有訴求說~是以不影響安全為優先~!!
但這也有個模糊地帶~
其次~
我們知道~
在法律上來說~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
"處以死刑或是無期徒刑"
吸毒者會接受強制勒戒~
累犯者也會判處有期徒刑~
從這邊就可以看得出來~
從製造販賣到使用~
都是違法的~
就連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也是一漾~
製造~販賣或擁有軍火都是違法~
如果說改裝品屬於違法的東西~
裝置在車輛上面會遭受執法單位的取締的話~
那麼這些改裝品的製造廠商~店家~還有通路販售商~
那他們且不就是違法了嗎~?!
這不是很好笑嗎~?!
可以合法生產製造~
可以合法公開販售~
更可以合法購買~
但在使用的時候呢~
就變成是違法的狀況~
這種現象不是很奇怪嗎~?!
那請問是依法執法~還是自由心證~?!
然而我們的台北市警方卻開始大張旗鼓的取締~
交通部卻還在研議說要增訂排氣管需維持水平這個規則~
這地方不鳥政府~又是個怎樣的狀況呢~?!
如果執法單位是這樣的以模糊地帶以及自由心證來取締的話~
誰會服氣~?!
至於這張罰單呢~
是我違規停車囉~
只被開了600元~
那就早點繳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