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結果出爐
#但是有個性命交關的問題
#當一次審核官就賠了四個月薪水
#敢問公會長大人有沒有頭緒
(續上回)
「理論上是那樣沒錯,但實際上最後一個投票的人往往會被敗選的一方仇視。」皮特理直氣壯地分析道,能不表態就不表態的性格由此可見一斑。
「又或者被勝選的一方捧為英雄。」坎維聳肩。「好心提醒你,拖延不投票的話搞不好會被某人抱怨影響會長選舉的進程哦!」
打從坎維正式針對晞利安提交的聲螺提出驗證程序前,皮特就與她在言語上周璇了好一陣子;這就是說,他其實有相當充分的考慮時間決定同意或否決她的提議……只除非,審核官中有人的意見出乎他意料或出現其他坎維所不清楚的理由,以至於讓皮特原本的意見產生動搖?
「坎維,妳少挑撥離間!」緹熙脹紅了臉怒喝。「別因為輸不起就搞這種小把戲!」
「哦?這下又是誰輸不起了?」坎維盡己所能地對緹熙露出最嘲諷的笑容。「可別對號入座呀!大審核官女士。」
「不說話沒人當妳是啞巴……」緹熙唰地站起,然而她很快就被璇錐喝止。
「坐回去。表決過程中,請勿發表與議案無關的言論。」璇錐冷冷地掃視了兩人一眼,接著把目光再度投向皮特。「需要大家給你一分鐘嗎?四個人就是四分鐘,你知道規則的吧?」
「當然知道。」皮特兩手一攤。「畢竟那可是我最討厭的規則啊!」
審核會議有個規定,那就是每位審核官於輪到自己表決時,必須在三十秒之內記名表態,倘若超過這個時間,就必須依現場人數累計其他人被浪費的總時間,並以這個時間去乘以日薪……比如浪費每個人一分鐘就視作總共浪費了四分鐘,而後再以四分鐘乘以一天日薪,得到「四天日薪」這個數字的額度作為「拖延費」。這筆金額,就算是對幹部來說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開銷,因此多數審核官會盡可能不踩這個時間規定的底線,以免破財。
倘若有些超級有錢的審核官寧願支付高額拖延費也不願意表態,打算藉此方式抵制審核案,公會規章也有相對應的措施:交付表決後若超過三十分鐘仍有未表態者,該人除當場失去與會資格外,已計算之拖延費數額須再乘以兩倍計算,且於下次會議之前不得離開審核會議室,不得異議。
……白話來說,就是直接把不表決者當作犯人看待,並以審核會議室當作牢房,再佐以雙倍拖延費當作罰款……各方面來看都是屬於嚴厲到近乎變態的規定。
附帶一提,正因為相關的罰則相當清楚明確又非常公平公正且公開,坎維簡直愛死了這些條款。
嗯?別誤會,坎維可不是虐待狂,單純只是討厭被人浪費自己的時間、也厭惡那些仗著自己有錢有權就沒把別人的時間當一回事的傢伙而已。
「你知道就省事了。」璇錐輕輕點頭。「那就開始計……」
「嘿!我的三十秒可還沒用完呢!太過分了吧!」眼看就要開始破財的皮特倏地從座位上站起並大聲嚷道。
「早就結束了。」璇錐瞟了皮特一眼。「如果不想最後一個投票,下次你最好記得搶先主動表態。所以,你同意還是反對坎維提出的驗證程序?」
「……」皮特迅速瞥了一眼站在臺下、將雙臂捧在胸前的晞利安,而後嘆道。「我反對。」
「呼!」明顯鬆了一口氣的緹熙得意洋洋地看了坎維一眼,混雜著欣喜與嘲諷的態度全然溢於言表。
「三票對兩票,驗證程序否決。」璇錐把視線投到坎維身上。「如果沒打算提出特殊程序,我們就繼續對原訂事項作審核了。」
「琴師培訓的案件不符合提出特殊程序的條件。」坎維輕輕搖頭。就算符合條件,在立場與態度沒有變化的狀態下,除非創造出新的利益分配關係,否則很難打破既有的僵局。「很遺憾無法在審核會議上把很有可能性的那位琴師找出來。作為替代,我申請資料複閱,調閱資料的費用我到時候再繳付給公會。」
「……」淨硯一如既往地沉默,不過坎維注意到戴著木框眼鏡的他似乎有些詫異。
「妳說什麼都不願放棄是吧……」皮特苦笑。
(待續-預計下週五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