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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25-01-14 08:37

[達人專欄] Sig Sauer, Inc與SIG P320:公司問題與手槍問題

作者:子珅

這篇文章要討論的是SIG SAUER以及SIG P320手槍的問題。

SIG Sauer商標的簡短歷史

首先,我們要先處理房間裡的大象,這裡的SIG SAUER是美國SIG SAUER,與瑞士、德國的SIG Sauer AG與SIG Sauer GmbH & Co. KG並不同。由於SIG商標的混亂歷史,我們先簡短的解釋一次。

前者於1985年成立於維吉尼亞,原本只是從德國SIG Sauer進口手槍的瑞士SIG集團子公司SIGARMS,而德國SIG Sauer是因為SIG集團受瑞士武器出口法律限制而收購德國公司J. P. Sauer &Sohn與Hämmerli整併形成的子公司,以在瑞士境外生產槍枝出口。美國子公司SIGARMS在1990年會搬遷到新罕布夏州,成立生產設施並在1992年開始製造P229手槍(包含德國金屬零件與美國製造塑料底把)。

SIGARMS時期的廣告。

後來瑞士SIG集團在1990年代開始進行一系列的業務出售,並在2000年出售武器部門,將在瑞士境內的武器部門、境外的德國SIG Sauer與美國SIGARMS子公司出售給L&O控股集團。原本瑞士境內的武器部門後來成為Swiss Arms公司,現名SIG Sauer AG,德國SIG Sauer在出售的同年停業並分拆,所擁有的商標與原本的組成公司有的還在運作,有的則被出售,德國SIG Sauer(從前面那個德國SIG Sauer分拆出來的SIG Sauer)於2020年正式結束營業。

美國SIGARMS則在2007年改名Sig Sauer, Inc.,使用SIG SAUER作為品牌,這才是本文聚焦的SIG SAUER,一個在美國運作、自2000年起就與瑞士、德國沒有直接關連的企業實體,以下所稱的SIG皆為此SIG。另外,以下會以超連結方式附上我使用的說法的來源,供讀者參考。

現商標。

SIG與SIG P320的爭議

SIG近年來推出的新品經常出現過去沒有的產品問題,除了後面要討論的P320有底把破裂問題、走火問題外,也有如P365系列手槍的撞針會被扳機拖曳、MCX系列步槍的槍管沒有辦法良好的安裝在上機匣上,可以用手改變槍管相對槍身的角度等較嚴重的問題,以及其他一些較小但還是不可忽視的問題,如螺絲在後座力的作用下自行鬆開、護木毀損等等。

P320手槍則是SIG近年來問題最大的產品之一,並且不只有產品品質不良或表現不良問題,還有著安全性問題。P320在剛上市時在特定角度下掉落著地會走火,雖然已經被修正,但在修正後仍有不少意外擊發案例。常見的說法是走火的都是警察,意外是警方訓練不佳造成。
全尺寸P320。

然而,儘管不可否認多數美國警察的槍枝訓練的確不算充足,驗收標準以帶槍執勤的職業而言過低,但並非只有警察遭遇到這類走火,遇到走火情形的也包含平民或有十、二十年以上槍枝訓練的人;就算只考慮警察,突然大幅提升的走火頻率也並不正常。

SIG官方的聲明則列出大量P320使用者對SIG提出法律訴訟後遭駁回或SIG勝訴的案子,以此作為P320沒有安全問題的證明,但SIG沒有將所有訴訟列出,並且這種論據很有問題。首先,這些案子被駁回的情況大多是因為原告無法找到專家證人、原告找到的專家證詞沒有經過同儕評鑑而被SIG的律師團以Daubert動議申請將其排除於證據之外,或SIG以雙方正在和解程序中申請駁回。考慮到P320剛上市只有幾年,以及對此安全問題進行研究需要的樣品數量、需要被同儕評鑑,找到美國法院會採用的專家證詞是有難度的。

另外,SIG也在聲明中忽略了和解的案例,我們無法知道這些案子中的情形是否有P320有安全問題的證據。在沒有被駁回、專家證詞沒有被排除、沒有和解的案子中,雖然SIG有數起勝訴,但判決內容還是不能證明P320安全,甚至有反例存在,後面會實際以幾個案子討論。但是在那之前,我想先討論SIG喜歡使用的廣告手法、SIG經營層本身、P320的設計本身,再處理安全問題和訴訟。

P320的廣告(與用美國陸軍打廣告的問題)

SIG現在最喜歡使用的廣告手法是其所生產的手槍與步槍被美國陸軍採用,並且根據SIG的CEO Ron Cohen所做的訪談,SIG的產品在國際上許多標案擊敗其他廠商,以及「美國陸軍是很難取悅的客戶」,因此對其產品所做出的「SIG用顧客當公開測試人員」的品質批評是酸民所用的攻擊。

該訪問。

然而這忽略了被採用不代表比較好的事實,尤其我們有美國國防部的說法佐證。在使美國陸軍採用P320成為M17/M18手槍的XM17模組化手槍系統(Modular Handgun System, MHS)採購的測試流程中,國防部稱「…Sig Sauer的全尺寸手槍相較於Glock手槍有更高的運作停止率,並且該武器可能有其他準度問題。("… Sig Sauer's full-sized handgun had a higher stoppage rate thanGlock's handgun, and there may have been other problems with the weapon'saccuracy.")」,也就是說P320在測試中有輸給Glock的面向,未必「比較好」。

另外,陸軍在採用後的測試中也發現M17/M18有前面提到的落地走火問題,以及在使用全金屬披甲彈(FMJ)時會雙重拋殼,也就是同時將擊發後的彈殼以及正常運作下應該要上膛的下一發彈藥一併拋出,還有更多運作不順發生,頻率超出XM17 MHS的要求。這種FMJ會造成故障增加的問題並不是沒聽過,但是這種問題多半是出現在過去設計時針對空尖彈、以民間市場為考量的部分手槍上,以一把2010年代設計、投標美國陸軍標案的現代手槍來說很不應該。

SIG有嘗試以更換更輕的扳機零件的方式處理落地走火問題,減少落地時扳機零件的慣性克服觸發扳機需要的力道,不過美國陸軍懷疑這個做法與發生的扳機零件碎裂有關。SIG嘗試的第二種處理方式是讓扳機組阻鐵有兩個可以抓住撞針的面而非原本的一個,這是負責在待擊狀態下拉住撞針並在扣動時釋放的零件,基本上只是在希望當其中一個面失效的時候另一個不會同時故障而已,是雖然有用但很消極,沒有解決病灶的作法,這個SIG自己也知道效果有限的作法也是目前正在被使用的。

那麼為何SIG會拿下XM17 MHS標案?我們可以參考美國國防部在Glock提出行政訴願,要求陸軍至少把測試流程走完後的說法。雖然這是以為何在已經向SIG採購的前提下解釋為何美國陸軍不認為再採購Glock是合理的,但其中的原因應該是可以套用的,也很簡單。首先,SIG的報價比Glock低得多,只有約1.7億美元,遠低於Glock的2.7億,光四成的價格差距就可以讓美國陸軍在沒做完測試的情形下得出SIG在性價比上比較好的結論;再者,Glock是外國廠商,SIG是本國廠商,Glock本來就不太有可能得標。


Glock的競標手槍之一,Glock 19 MHS。

也就是說,根據美國陸軍未完成的測試的部分結果,M17/M18確定有比較低的可靠性,得標的一個重要原因是SIG把價格壓到Glock的六成左右,甚至達到了單槍平均300美元左右的程度,而且這是在把手槍本身以外的配件與其他東西納入計算的情形下,實際應該更低。

然而SIG的廣告行銷所使用的標語是”M17 THE CHOSEN ONE”,並在下面寫了「與軍方要求相同的前所未有的準度,極度可靠,和無可匹敵的耐用,集於民用版中(Same unprecedented accuracy, extreme reliability, and unmatcheddurability the military demands, in a civilian version.)」 ,儘管這三個方面在美國陸軍的測試中其實不是與Glock差不多就是更差,並且在民間上市的P320視構型而定,價格範圍在500美元以上到1,000美元以上,低的與Glock差不多,但高的以同級產品來說很不正常的貴。

在本文撰寫時(Jan. 12, 2025)的SIG官網M17/18產品頁的一部份。
同上,P320產品頁的一部分。根據上述,在這裡的三項宣稱其實也都是錯誤或有問題,「經測試與折磨」技術上來說是對的,但結果並沒有證明其優秀,「沒有妥協的安全性」是錯的,「歷史上最經測試與受認可的副武器」也是錯的,其甚至沒有經過採用P320的美國陸軍——SIG最大的P320銷售賣點——的完整測試。

這並不是SIG第一次在得標後才被察覺問題,荷蘭司法部曾經於2011年一度宣布要採購SIG P250,裝備於特種警察以替代老化的Walther P5,但是在大量質疑與腐敗爭議下接受了競標廠商H&K與Walther的預防性禁制令並取消了此訂單。根據報導,警方測試表明H&K是測試中最受偏好的選擇,另外荷蘭司法部長在取消時稱不再對SIG的產品品質有信心。為何SIG一開始會得標並不明朗,不過明顯不是因為性能比較好。順帶一提,最終得標的是Walther P99。

P250。

P320的廣告(與宣稱自己創新的問題)

這個例子可以讓我可以暫時先處理一下P320的歷史。雖然SIG的銷售代表曾經宣稱P320是從頭開始的全新設計,但事實上這麼宣稱是錯誤的,P320在很大程度上是基於商業上失敗的P250,前述被取消訂單的手槍。

兩者不但擁有類似的模組化不鏽鋼扳機組(但從擊錘式設計改為擊鐵式)、內側基本一樣的握把模組,甚至可以把P320的扳機組放入P250握把,反過來把P250扳機組放進P320握把也可以,在功能上的差異只有P250扳機組是純雙動擊錘式,P320是純單動擊鐵式,以及滑套後段因為這一改變而不同。如果將P250納入考慮,那這似乎可以幫助理解為何P320手槍的原始設計沒有手動保險,純粹依靠內置保險,這也會在後面討論。

這部影片實際將兩槍分解比較,供有興趣的讀者。

P250的模組化扳機組在剛上市時算是相當新穎,因為在美國法律中只有這一部分是需要登記的槍枝,所以使用者可以透過更換握把、滑套、槍管與其他零件而得到不同定位的槍枝,如全尺寸手槍、緊湊型手槍等等,但在法律上是同一把手槍,理論上是不錯的事情。

這對SIG來說只有一個小問題,那就是新穎歸新穎,這不是SIG首創的。奧地利槍廠Steyr在1999年於美國申請了在其Steyr M系列手槍中的模組化扳機組的專利,並於2001年通過。
該專利。

Steyr以此發起過兩次訴訟,針對2007年上市的SIG P250與2013年上市的Beretta Pico袖珍手槍。後者以Beretta停產Pico作結,但是SIG以一個很小的技術性差異說服法官兩者並不同,因此勝訴。不論如何,雖然法院認為SIG沒有侵犯這個專利,我們應該可以同意Steyr才是模組化手槍的發明者。
Beretta Pico。

SIG經營層的問題

回到SIG公司本身,P320以及其他產品受到軍方採用對SIG本身很重要,因為槍廠的名聲會受到極大的影響,關乎在民間以及對警方的銷售,也是最好用的廣告。以此廣告沒有不對,例如Beretta在美國陸軍採用M9手槍時也做了一樣的廣告,但在SIG的案例中,他們似乎發現可以透過大幅削價得標後再以得標作為對產品品質的保證,並在其他地方把削去的價格賺回來。

Beretta 92F得標後的廣告。

這不只被用在正常的民間銷售上,SIG的管理職位從上到下似乎都了解這件事。舉例而言,SIG的一名國際防衛銷售EVP Amaro Goncalves曾經多次因為法律問題上報,除了疑似嘗試賄賂正在釣魚執法的FBI人員偽裝的非洲某國政府人員外,也有證詞稱他在對印尼警方銷售P320時聲稱這些P320經過比平民版本更高水準的測試與更好的製程,並將原本單槍價值350美元拉到1,650美元,但在美國國防部的調查下發現這些P320與普通美國民間銷售的P320沒有任何差別,除了這些之外也有用公司帳戶以及空殼公司洗錢等行為。

另外也讓我們看看SIG現任CEO Ron Cohen。Cohen於2004年進入SIG,並且據他所說,利用開始生產AR-15類型的步槍使衰敗的SIG復活,成長到現在的規模。他說的的確沒錯,但我要談的是Cohen的犯罪。在2009年,SIG賣了總價3億美元的SP2022手槍給哥倫比亞警察,但因為SIG騰不出手槍生產產能,於是選擇向德國SIG Sauer求助,後者也的確替美國姐妹公司生產了這批手槍。

問題在於德國禁止將武器出口到衝突地區,而這包含哥倫比亞,於是Cohen在知情的情況下隱瞞貨物目的地,掩飾為出口至美國的貨物。在2014年,SIG內部的吹哨者使這件事登上媒體版面並最終導致Cohen在2018年入境德國時被逮捕,Cohen認罪後判處緩刑1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675,000美元,德國SIG Sauer也受1.2億美金的罰金,另有兩名德國共犯受到更輕的刑責。

雖然見報的只有兩人,但其中一人是在職超過二十年的CEO,另一人則是銷售部門的重要人物,我們也不知道還有沒有因為吹哨者而公開的事情。簡單的說,在Cohen經營下的SIG是願意在違反法律的情形下賺錢的,而基於前述,SIG也願意在廣告中做沒有根據或甚至可以被容易找到的證據反駁的宣稱。

P320的設計

接著是P320的設計以及瑕疵。首先,P320的基礎設計是沒有手動保險的,儘管在民間市場上有部分型號有,但SIG特別強調沒有手動保險不影響安全性,M17/M18也沒有保險,故在此會以此為標準討論。P320是一把純單動式手槍,這類手槍沒有手動保險在現代是很詭異的選擇,但考慮到P320是P250的衍伸就比較可以理解這個決定。P250是純雙動式手槍,代表每次射擊時都需要由扳機被扣動,以此拉動擊錘後釋放才能開火,只要將扳機力道設計的沉重就不可能在非使用中、正常被槍套包覆時單純因為震動而扣動扳機擊發。

但P320是純單動式手槍,意思是在滑套被拉動後,撞針會被向後拉,直到被阻鐵鉤住,扳機並不負責把撞針待擊,只負責降下阻鐵來釋放撞針擊發彈藥。

該部分在滑套與底把後段,包含扳機結構與撞針。

綠色的是阻鐵,橘色是撞針尾端給阻鐵鉤住的部位。

為了在理論上保證安全,P320設計了內建的保險,以保證除非扳機被人為扣動,否則撞針不會被意外釋放導致走火,其機制為撞針保險,在實際上的運作是一個在撞針右側轉動的臂,平時被一根彈簧向下壓來保持位置,讓臂末端的突起出現在撞針通道內部,擋住撞針。當扳機被拉動時,在撞針保險下方的弧形零件會向上抬高撞針保險,使突起離開撞針通道,這樣撞針就可以正常通過。

紅色是撞針保險,藍色是其彈簧,黃色則是扳機扣動時將撞針保險上抬的零件。
簡單來說,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例如落地的衝擊、槍身被震動)導致阻鐵意外釋放撞針,那麼因為扳機沒有移動,正常的情形下撞針保險會阻止撞針向前移動並敲擊彈藥的底火導致意外擊發。在知道設計之後,我們可以開始看一些值得注意的訴訟。

訴訟暴露的設計問題

我們要看的第一個案子是Guay v. Sig Sauer, Inc,SIG在此案中於2022年勝訴,但讀了判決細節的話就會發現SIG在這案子中贏的並不好看。原告Kyle Guay在溜完狗到家後要將自己隨身攜帶的SIG P320連槍套從腰帶上取下,結果手槍還在槍套內且原告不可能扣動扳機的情況下就走火打傷Guay的右大腿,並且法官認為原告陳述的是事實,也就是認定他的P320確實走火了。
然而,Guay之所以敗訴是因為原告方沒有辦法證明被告SIG在以「沒有妥協的安全」打廣告時知道P320不安全,因此沒有辦法以消費者保護法案來懲罰SIG。儘管如此,長久來看SIG沒有辦法繼續以相同理由規避責任,因為其現在仍在使用同樣的廣告標語,並且已經有SIG必定知曉的走火問題,像是本案。

接下來我們要看的是Jinn v. Sig Sauer, Inc,原告Jinn是一名美國國安部的特別探員,在與同事訓練拔槍速度時「當他下推以將他的手槍從緊的新槍套中拿出時,手槍對他的腳打出一發子彈。("when pushing down on his pistol to remove it from a tight, newholster, the pistol fired one round into his leg")」美國國安部事後摧毀了當事槍套,所以這方面沒有物證,因此Jinn要證明他有妥善使用槍套並沒有機會碰到扳機有困難。

這是一件被駁回的案子,而且讀起來很痛苦(法官完全對槍沒有概念,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大部分解),但其中原告做出了為何在本案中專家證詞在現行的Daubert標準下根本不可行的解釋,我認為值得一讀。

在原告對SIG申請排除專家證詞的反對中,原告說:「在全國範圍內現實中重複發生意外的情況下,以足夠P320樣本數量進行P320在現實攜槍情形下的實驗室測試在Daubert標準下是成本上不可行且不實際的("[l]aboratory testing of the P320 under realistic carryingconditions, with an adequate sample of P320s, is cost prohibitive andimpractical under Daubert in the face of real-life replication all over thecountry")」,以及「…考慮到模擬現實測試的成本可能會逼近七位數,還需假設機器人可以進行逼真測試。("…given the cost of realistic testing that could approach sevenfigures, assuming it could even be done realistically with robots.")」

在此案中的專家證詞雖然被排除,但也很有趣,提供了關於為何P320走火案例如此多的可能解釋。該案的原告專家證人之一是Peter Villani,一名美國退伍軍人事務部警察,並擔任了二十幾年的軍械士、槍械指導員。他在大量的對SIG案件中擔任專家證人,而在此案的專家證詞中,他在四把P320手槍樣本中發現每一把槍的MIM零件尺寸完全沒有一致性,並且每一把都沒有負責將撞針保險向下壓的那根彈簧。

MIM(Metal Injection Molding)的意思是金屬射出成型,是一種將金屬粉末以黏結材料結合後射出成型,再移除黏結材料後燒結,是一種在近年來開始於槍枝製造產業中利用於部分零件的生產技術。因為製程的特性,燒結後的零件尺寸會縮小,因此射出成型後其實比成品尺寸還大,而在燒結縮小時很容易造成尺寸不統一,正常而言會再經過其他加工程序處理成一樣大小。

P320中使用了不少MIM零件,在這裡比較重要的是撞針以及阻鐵。Villani的證詞中稱這些零件不僅在不同P320間沒有尺寸一致性,也明顯沒有經過後續處理,造成兩者接觸面積因為多餘材料突出變小,如果撞針保險、負責將撞針保險推開的臂、扳機之中任意一者有一點移動,那就有可能造成阻鐵失效時的意外擊發。

另外,SIG現在生產的P320都不使用負責將撞針保險下壓的彈簧,這是SIG做出的生產決定,也就是說SIG省掉了一根彈簧,知道撞針保險會只能以重力歸位,無法保證P320受到劇烈震動或垂直存放(如收在槍套內攜帶)時不會因為震動失效。

根據以上,Villani得出的結論是考慮到這些零件公差如此的大,且撞針保險沒有彈簧,在特定情況下如撞擊、震動、落地等等可能造成保險機制不依設計運作。

綜合以上,Villani的理論是因為SIG的零件沒有嚴格控制尺寸與決定少用一根彈簧,所以在一定的零件尺寸偏差下可能造成P320走火。這個理論很有說服力,因為零件公差以及彈簧缺失兩者都是至少2019年前就可以從生產的P320觀察到的,而且也可以合理解釋為何這麼多走火案例都是在使用者因為某種原因要觸碰到別在腰上的P320時發生的,因為槍口垂直朝下的攜槍狀態剛好讓撞針保險不會被重力歸位,並且撞針保險與阻鐵可能因拔槍、碰撞或把槍套取下時產生的動作而失效,也就會造成走火。

第三個案件是2022年的Lang v. Sig Sauer. Inc,原告Lang在接受槍枝使用訓練時拔槍,但在手剛碰到他所攜帶的P320時就走火,打進大腿後從膝蓋上方穿出。

這件案子有趣的點有兩個,第一個是在這件案子中,首次SIG敗訴,應為意外走火負責並判賠230萬美元。這件案子之所以原告成功,是因為本案的專家證人,產品安全顧問Dr. William Vigilante和槍廠Magnum Research的R&D總監James Tertin。與過去其他案子試圖指出SIG生產的手槍有瑕疵不同,此兩人的證詞直接攻擊P320沒有扳機保險(類似Glock所使用的那種),是明顯有安全問題的產品,證明SIG應該知道產品疑慮卻仍廣告安全無虞而勝訴。

另一個有趣的點是在這件案子中,原告其實沒有能力證明走火當下的P320有完全在槍套內,因為他使用的槍套是左右兩片聚合物透過彈性將手槍夾在中間不移動的設計,槍口前端是空的,但是子彈卻打中了當事槍套的邊緣,並且被證實需要將槍移到扳機不在槍套內的程度才可能打中該位置。


該槍套。

這個槍套還有另一個爭議,被告方稱原告Lang使用的槍套不夠緊,在測試中沒有足夠的能力保持手槍不掉出,而原告律師Robert W. Zimmerman證明SIG的證人測試槍套時,其狀態已經與剛被列入證物時不同(調整鬆緊度的螺絲有被轉動的痕跡)。

整個案子裡關於槍套的部分都很奇怪,不過這不影響陪審團同意SIG的設計有安全問題。
最後一個案子是2024年判決的Abrahams v. Sig Sauer, Inc,原告Abrahams在下樓梯時,放在口袋中的P320走火。我還找不到這件案子的判決文件,不過根據報導,SIG一樣是被以產品設計問題、沒有設計手動保險為由判決有責任,賠償總共1.1千萬美元。

小結

SIG展現出的問題出現在各個方面,從較小的廣告宣稱有問題,到已經影響產品安全性的糟糕品質控制、刻意去除一根會影響安全性的彈簧,到經營層的犯罪事跡,每一處都令人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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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ma Grinds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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