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超文/攝影
近年來素人風當紅,Fancy Frontier開拓動漫祭如同歌唱比賽節目一樣,是同人誌世界裡的殘酷舞台,數千名作者自費出版同人誌現場販售,一展才華,當紅者一場活動可入帳數萬元。但九成多以孤芳自賞落幕,也讓年輕人學習面對挫折,好好磨練明年再來。
「同人」一詞從日本傳入,意指一群志同道合之人,這些人一起創作出版的動漫雜誌就是「同人誌」,另有「同人音樂」、「同人遊戲」社團等;「角色扮演者」(Coser)則是裝扮成喜愛動漫角色的人,許多人親手縫製身上戲服,精緻程度不輸職業裁縫師。
台灣同人誌社團以漫畫同人誌佔多數,成員多為高中生、大學生。台灣動漫推廣協會理事長蘇微希指出,同人誌以既有角色自編劇情的「演繹派」比例較高,盡情滿足自己幻想。她舉例,畫迷想看漫畫灌籃高手主角櫻木花道跟晴子約會,但作者井上雄彥未畫出來,畫迷乾脆自畫《櫻木與晴子約會記》就是「演繹派」。
同人誌在台灣發展歷史約15年,蘇微希說,最早紀錄為1993年台北松山的同人誌展售會,1997年後始固定舉辦。許多人自費出版同人誌,於動漫祭擺攤販售或交換作品,除了尋求肯定外,一些叫好叫座的同人誌作者持續創作,甚至可以此營生。
蘇微希說,有些同人誌大學生畫家一場活動下來可入帳幾萬元,靠出作品賺點學費。「不過同人誌世界也很殘酷,畫功不夠的作品乏人問津,九成以上的作者都是玩爽的,讓年輕創作者學習砥礪自己,等到熬出頭,甚至可至海外發展。」學生工作後容易淡出同人誌界,約3、4年就輪替一個創作世代。蘇微希說,當年第一批玩家學生如今已是而立之年,堅持至今的人多實力堅強,有日本公司跨海邀請製作遊戲、動畫角色設定,也有如同人誌漫畫家VIVA以原創四格漫畫代表台灣參加威年斯雙年展,以新潮流藝術家之姿躍上國際舞台。
蘇微希說,台灣文化內需市場太小,但這些同人誌畫家從未哭窮,政府也不理,憑著自己實力取得動漫大國認同,全世界都成市場,讓後起之秀也有榜樣得以效法。
轉自[url=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ENTERTAINMENT/ENT9/4443962.shtml[/url]
雖然ff12已過了幾天
但還是貼上來(這篇在27當天寫的)
我覺得這邊的寫的不錯
尤其是台灣動漫推廣協會理事長 蘇微希所說的這番話
還令人蠻有總淡淡的傷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