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誌2009-03-16 20:51
※接納差異是真愛※作者:醜小鴨ω〞
2009-03-16 20:54醜小鴨ω〞:8
2009-03-16 21:16醜小鴨ω〞:不介意,我還沒想到要發表到人際關係呢:D
不過你說的也是事實,
人跟人相處總是會有差異,
但是你跟好友相處時,
並不會太在意這些差異吧?
你跟陌生人相處,更無所謂,
正因為是另外一半,因為在意,
所以接受與拒絕程度也加倍,
你覺得呢?
2009-03-16 21:27醜小鴨ω〞:喔!包過頭的爆炸最恐怖了=3=
2009-03-16 23:43醜小鴨ω〞:包過頭哪只變成爆炸頭
那你要找到一個可以接受的唷!
不然就不只爆炸頭了=3=
2009-03-16 23:44醜小鴨ω〞:當然是叫你學會包容,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
每個人的包容都有限。
2009-03-16 23:45醜小鴨ω〞:慢慢來:D
2009-03-16 23:48醜小鴨ω〞:當然,人人都是有差異的這件事情,
我想大家都可以認同,不然何來的階級問題?
問題是,許多階級也是陌生人之間的關係,
所以對於這方面,不是不能接受或包容,
而是自然而然就變成現在這個樣子了,
演變成除非發生在自己的身邊,不然有何不可包容?
就像是在醫院,我們也常常遇到官說,
有些只能默默接受的,就會覺得『因為官說啊!』
無法接受的就會大喊『我們也是人啊!』
大概是這種感覺吧!(?!
但,如果無法坦然的接受這一切,
那絕大部分的人肯定活在抱怨之中,
問題是目前遇到的,大多數的人還是能夠接受現在的生活,
所以不是無法套用在人際關係或生活上,
而是因為【感情】這方面對個人而言是最深刻的。
你說呢?
2009-03-16 23:49醜小鴨ω〞:我也是ˇˇ
2009-03-16 23:49醜小鴨ω〞:我也很嫩ˊˇˋ
2009-03-16 23:50醜小鴨ω〞:事實是如此,我覺得很多感情,
最後會毀滅都是因為住在一起或結婚,
因為看到了以往看不到的真實面,
而且我認為短暫的居住是無法判定的,
非得要長期的同居或不入婚姻的墳墓。
2009-03-16 23:52醜小鴨ω〞:那當然,我倒是覺得無法接受的時候,
要好好想清楚自己是為什麼無法接受,
又為什麼當初會接受這段感情,
在決定是否要分開前,真的要三思。
那當然,雙胞胎之間都有差異了,
何況是你跟你父母親呢?
不過啊!剪不斷,理還亂,
這是目前你的家庭寫照吧=3=
2009-03-16 23:52醜小鴨ω〞:-.-在你的身邊
2009-03-17 20:33醜小鴨ω〞:不要頭痛ˊˋ
2009-03-17 20:33醜小鴨ω〞:你是正常人!
2009-03-17 20:34醜小鴨ω〞:的確,我覺得所謂的包容的基礎,
是訂定在自我可接受的範圍內,
所以導致許多人會說出不合的理由分手!
2009-03-17 20:36醜小鴨ω〞:不會啊!我覺得這是一次不錯的討論:D
不會失禮,也點醒我可以套用在人際關係上XD
不過我想社會跟愛情還是有很大的不同就是了,
社會上是真的有許多你非得接受的不接受,
可是感情中有許多的不接受是可以藉由分手而不用接受的,
大概這樣的感覺吧!你認為呢?
2009-03-17 20:36醜小鴨ω〞:朋友寄給我的信,
我覺得很不錯就推薦給大家:D
2009-03-18 19:32醜小鴨ω〞:我怎麼知道
2009-03-18 19:33醜小鴨ω〞:誰每天都顧著發瘋?
2009-03-18 19:37醜小鴨ω〞:我覺得很多人的缺點,不是說改就改的,
而且有些人根本無法接受別人的批評XD
我是覺得,兩人的溝通是要為了找出平衡點吧: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