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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2007-11-20 01:49

關於最近在韓國LUNA官網上的所謂罰款一千萬韓幣的說明

作者:真龍騎士

這兩天我跟 公會會長PH 在聊天的時候說到這個
於是由 PH 在LUNA哈拉板上發一篇關於身分證的問題
看了一些板友的回覆
不禁有點火氣大了起來
的確啦
自行去申請韓國帳號的都是台灣人啦
反正就算被逮到砍帳號頂多就是再重新申請一個就好了

以下是我在哈拉版的留言回覆
第一篇:
在韓國的正式營運公告中
將會嚴格取締使用""身分證字號產生器""
以及""盜用身分證字號""的帳號
就算是各位只是使用枯狗大神所找出來的身分證字號
但是一但被查緝到
就是只有被砍帳號的份
如果再加上被查出是用台灣IP上線的
那麼想讓台灣要接在大陸之後
成為被 韓國EYA 封鎖的IP的話
那麼我會非常有意見的((不要害老大美意贈送的帳號變成廢物))
就算是想要用跳板程式來規避IP封鎖
還是請注意一下所有被害者的怨念吧
以上

第二篇:
※ 引述《qaz22426 (@R謙@)》之銘言:
> 他XX的= =
> 這樣就要罰1000萬韓幣= ="
> 真誇張

嗯.....
大大認為罰金太貴嗎????
那麼還是大大認為身分證被隨便使用不會有問題????
如果真的要依據國際法規的話
那麼有可能會被懷疑為 國際恐怖份子((千萬不要以為在下在危言聳聽))
或者是
台灣的話被抓到的話就是詐欺外加盜用
還是說大大想要吃上官司????
就算台韓沒有邦交
那麼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處罰的
以上

在這些先提供各位一篇翻譯文
這是韓國官網的加入會員同意頁
以下是原文翻譯((右下角的就是同意了 不用懷疑 不按的話就不用申請了))

如果盜用了別人的身分證號碼.
按照身分證法第21條
必須處以3年以下的徒刑並科罰金 1千萬韓元.
一經查獲不須通知逕行刪除帳號並移送法辦.

未滿14歲的人必須經由 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或父母))認證以及同意.
請父母使用法律認可的E-MAIL認證以及同意書寄交官網.
或者使用郵政系統之FAX將同意書傳真至官網.
請自行選擇其中一種方法完成認證以及同意證明.

尚未收到同意正明以及認正的會員將視為臨時會員.
將限制只能使用遊戲中的一部分服務.
14天以內 法定代理人 未回覆認證以及同意書者將直接取消會員帳號.

未滿12歲不可加入會員,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會員帳號.


這個處罰並非是韓國LUNA官方罰的
韓國LUNA官方罰的就是取消會員資格並且砍掉帳號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一千萬韓幣罰金
好啦
就算你說你在台灣
台韓並無邦交
他總可以通過在台辦事處
發文通知吧??
我會想發這篇文
並不是跟大家說韓國罰多嚴重
而是就是因為韓國重視""線上遊戲""這個版圖
並且體認到""身分證違規使用""的嚴重性((包含被盜用))
才會定出如此嚴格的罰責


所以....最後還是一句話啦....
請各位多多潔身自愛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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