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之卷 一
為什麼只有我必須留在原地?
疑惑著、疑惑著、疑惑著,無法理解。
明明犯下罪孽的都是你們,憑什麼要我承受?
嘶喊著、嘶喊著、嘶喊著,無人聆聽。
然後,我向一個個越過我的人說了──
如果你無法揮別過去,
如果你無法追尋未來,
那麼就回頭看看吧,
要是你忍不住回頭看了的話,你就會發現,
我,
一直在你的背後。
…………
彷彿低語一般的聲響消失,我的腳步不禁一軟,跌坐在椅子上,緊接著不給予我喘息機會,畫面一轉片段的記憶開始了。
陳小姐在產下孩子重新回歸工作場所是在西元30世紀某1月初的時候。
那一天不知怎麼地,感覺天氣十分燥熱。
然而公司為了節省開銷、降低成本,就連冷氣都捨不得開一下。一個上午處在這麼酷熱的環境裡,對才剛剛休養好身體的陳小姐來說,實在是相當難受。
「我們去外面找餐廳用餐吧。」
忍受不了的陳小姐於是找了相處不錯的女同事一同去涼快的場所解決午餐。在有冷氣的吹拂下,身體的不愉快感也很快就隨之消散。
等到用餐完畢兩人在閒聊時,女同事突然問了陳小姐這麼一句。
「我說妳,怎麼那麼慷慨就掏出一千元給乞丐啊。」
「助人為快樂之本,妳沒聽說過這句話喔?」
陳小姐反而調侃了女同事。
公司外面通往商店街的大十字路口,在那的紅綠燈邊,經常都會看到許多遊民全身破爛,不在乎經過民眾的感受隨地躺臥。雖然不清楚他們的緣由,不過陳小姐知道同事們對遊民的這種行為都沒有什麼好臉色。
同時陳小姐也知道,就算再怎麼不喜歡遊民,人類這種生物就是會有莫名無聊的憐憫心。於是乎,她總會趁有同事在的時候向遊民提供一些幫助。
「妳人太好了啦,難怪可以釣到這麼好的老公。」
聽了同事的稱讚,陳小姐只是吸了口杯中的飲料,笑而不答。
畢竟這樣的話她早就聽到麻痺了,因為至今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博得類似這樣的好印象。
明年陳小姐才25歲,她在大學一畢業的時候就跟現在的老公,某連鎖流行服飾的年輕老闆結婚了。生活過得極為美滿與富有,會獨自出來工作純粹只是想打發時間罷了,要是討厭、膩了,隨時都能辭職走人。
陳小姐覺得能夠過得這麼順遂,有很大的原因要歸功於還擺脫不了以前曾是豪門的雙親教育。
他們從小就努力想把她培養成一個大家閨秀,不管什麼事情、一舉一動都要有名門風範,以至於養成了她擅於討人喜歡的習慣,再加上她外貌甜美,人脈自然越拓越廣,因此得以認識許多平時根本難以接觸的階級,與現在的丈夫認識的契機就是如此得來。
大家都認為她是個好女孩,所以就算暗地裡耍了什麼小手段也不會有人懷疑到她的頭上。儘管經歷了一點波折,她最終還是成功與丈夫在一起,未來的日子也會像她所計畫的一樣無憂無慮、受眾人喜愛。
陳小姐原本是如此堅信……
會使用原本這個詞,是因為最近出了點變化。
注視著專注在閱讀報紙的女同事的面容,陳小姐想起了不久前有個女孩的怪異行徑。
那是在前幾天與同事跨年完回家的途中。
祭典的氣氛早已冷卻,遠處不知為何煙火還是放個不停,反而讓人覺得蹊蹺。
「夢時代煙火放那麼多沒問題嗎?」
陳小姐一邊行走從住宅之間的縫隙觀看煙火,一邊想加快腳步回到家中關注新聞時,正巧看到在暗巷裡有一群痞子包圍著一名女高中生,試圖調戲對方。
雖然當時的燈光昏暗,但是憑藉煙火一瞬而逝的亮光,陳小姐看到了少女那張令她著實難以忘懷的清秀面貌。
只要見過這麼一眼,誰都能推斷出少女會被壞男人盯上的原因。
──報警吧。
陳小姐眼見痞子們開始撕扯著少女的衣服,想強行逼她就範,基於從小養成的行事風格,她立刻掏出包包中的手機撥打電話,告訴警察們事件發生的地點。
然後,陳小姐跑出來擋住一側的出口大聲喊道:
「警察先生就是這裡,快來快來!」
雖然這麼做會背負風險,不過陳小姐並不擔心,這裡離她家並不遠,她知道這裡的住戶們只要有點風吹草動都不會坐視不管,也就是所謂南部人的人情味。
果然被她這麼一喊,深夜寂靜的左鄰右舍一一點亮了燈光探出頭來,查看發生了什麼。
「可惡!」
「臭婊子!」
那群痞子只好停下手,朝著陳小姐瞪出兇狠的目光後,就拔腿朝反方向的路口奔去,不久連身影都跑得看不見了。
「妳沒事吧?」
確定安全後,陳小姐關切地跑近少女詢問。
少女的額頭流下一道血痕,似乎是剛才男人們的粗魯行為導致的,陳小姐表面裝作心疼掏出手帕親切地為少女擦拭。
「謝謝妳的施捨。」
誰知道在為少女清理乾淨後,少女竟然一臉綻放開朗微笑的感謝她,令陳小姐瞬間感到不知所措。
「不,施捨什麼的……」
這不是一般會回答的話吧?為難的陳小姐一時之間為少女不應該有的反應給愣住了。
「手帕請暫時交給我吧,清洗完畢後我會親自送到妳的府上。」
說畢,彬彬有禮的少女就拿走陳小姐手上的手帕逕自走離。
陳小姐等到少女離開了有一段距離後才回過神來追了上去。
「喂!等等啊,警察馬上就來了!」
陳小姐追趕少女纖細的背影,轉過一個彎道。
可是──
「人不見了……」
「什麼不見了?」
女同事聽到陳小姐的呢喃,抬起頭問。
「沒、沒有啦。我自言自語。」
女同事疑惑的歪著頭,留下一句「妳真奇怪」後又重新低下頭。
奇怪的又不是我。陳小姐在心中抗議道。
對,她覺得有問題的應該是那個少女。
如果仔細想想就會發現少女冷靜的太過異常,而且明明可以求救,卻安靜地連一個音節都沒有發出。
正常人根本不會那樣,還有就是……
「哇!妳快來看這則報導,好恐怖喔!」
正當陳小姐突然想到另一個問題點時,女同事打斷了她的思維。
「深夜主題公園十二名飆車族青年莫名死亡?」
陳小姐逐字念出佔據整個版面的頭條標題。
「這不是在妳家附近嗎?太可怕了啦,會不會又是那個經常出現的殺人魔幹的好事啊?」
陳小姐皺著眉頭。同事所說的那個殺人魔是指在台灣每隔數年或者數月就會大量發生的離奇死亡案件的代稱詞,由於根本找不到犯人又在相近時間裡接連發生,因此被民眾以訛傳訛說成有個恐怖的殺人魔在暗地裡活動。
儘管像是個都市傳說,但卻不是空穴來風,陳小姐不免擔心。今早急著出門,來不及看新聞,想不到自己家附近出了這麼大的問題。
「而且上面還寫說每個人都是放血而死的,太噁心了啦,剛才吃的東西都想吐出來了。」
女同事裝勢想吐,然後把報紙闔上不願再看,又說:
「我看吼,會幹出這種傷天害理事情的,一定是那種整天遊手好閒的淺在罪惡分子啦。妳還是小心一點,不要好心到後來被他們給盯上了。」
「妳這是偏見好嗎?」
陳小姐知道同事在暗指那些遊民,於是出言緩頰。
「放心,我也是會看人的,像新聞所報導那種沒血沒淚的敗類,我才不會幫忙呢。」
「妳這話說的有點毒啊,不過那就好,妳心腸太好,我可擔心了。」
女同事拍了拍陳小姐的肩,招呼服務生來結帳後兩人就一起回公司。
然而就在要踏出自動門的那一刻,陳小姐忽然感受到被一雙眼給緊緊注視著的感覺。
她嚇得趕緊往後一看,看到的卻只有稀鬆平常在用餐的客人。
是錯覺?不,陳小姐無法相信,因為她的心臟還撲通撲通跳個不停。她緊張地掬起自己被冷汗浸濕的手,為了逃離這家餐廳,加快腳步地追上同事。
結果剩下的後半天,陳小姐就這麼心神不寧的度過。
等到下班的鐘聲一響,她便慌忙拎起包包,一反常態地不和同事說一聲就直接打卡奔回家。
直到了家門前,陳小姐才覺得自己忐忑不安的情緒有稍微緩解。
「應該只是心理作用吧……」
儘管陳小姐不清楚是什麼心理作用會害自己這麼七上八下害怕那個不知名的視線,但是今天家裡不只是有負責照顧孩子的傭人在而已,丈夫也因為沒什麼事情很早就會下班回到家,只要見到他們,她覺得自己一定就能恢復到平常的樣子。
陳小姐懷抱著想早點甩除不愉快的情緒,在門口前深深吐納幾口氣振作起精神後,就轉動門扉,再以足夠不會讓人擔心的精神語氣說道:
「我回來……了……」
但是在打開門之後,映入眼簾的景象卻瞬間讓陳小姐崩潰了。
她看到的是一雙腳。
一雙長長的腳就這麼垂掛在她的眼前。
不需細想,這雙長腳所套的褲子是她在熟悉不過丈夫開設的服飾品牌,而且是今早她為丈夫挑選的那一件,只不過不同的地方在於這件褲子已經失去了早晨的潔淨,換作被滿滿的鮮血給濡濕。
陳小姐顫抖著全身,手也失去力氣任手上的包包掉落宛如血池的地板。
她掩著面緩緩抬起頭用力泣喊,
「不!!!!!!!!!!!!!!!!!!!!!!!!!!」
陳小姐痛哭失聲,一把抱住粗大的雙腳努力想要抬高將她的丈夫解放下來。但實際上憑她一個弱女子的力氣根本搬不動重達七十公斤以上的成年男子。
陳小姐掙扎地弄了好一會依舊徒勞無功。
絕望了的她這時突然想到,
「孩子呢?」
傭人呢?
再也顧不了什麼,陳小姐發抖著放開丈夫尚有餘溫的軀體,就穿著沾滿血的鞋子衝向平時傭人照顧孩子的客廳。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沒料到視野方轉入客廳入口,陳小姐立刻就被嚇得摔倒在地。因為在她的視線前方被塞進玻璃櫃滿臉是血的傭人彷彿設計好似地就正好看著她的方向。
與其四目相對的陳小姐雙腿頓時驚嚇到失去力氣,只好連滾帶爬的爬進客廳,然而孩子並沒有在客廳裡面。
「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過度的驚慌令陳小姐無視兇手還可能留在屋中的可能性,只是一味的嘶吼。
結果過大的音量惹起了小孩的哭聲。地點是在二樓。
聽到了自己孩子的聲音,陳小姐重新燃起了一線希望,跌跌撞撞地爬到二樓,發聲源是在預計以後要給孩子的個人房間。
沒有絲毫猶豫,陳小姐像是要衝破房門似地打開了門。
小孩就坐在那裡哭,他的周圍灑落著本該是放置在一樓客廳的各類小玩具,就像不久前一直有個人在陪他玩耍一樣。
陳小姐還無法放心,就在她準備要進入房間的時候,背後突然傳來一陣惡寒。是中午那股冰冷恐怖的視線。
她確信有個東西,此時此刻就在她的身後。
可是陳小姐無法回頭去看,沒有根據,本能令她知道要是回頭了就是死。她努力保持不動支撐住身體,可是時間越拖越長,雙腿逐漸感到麻痺,最後她跪了下去。
這一動讓陳小姐心臟跳了一下,背後的某物也彷彿在瞄準這一時機靠近了。
「謝謝妳的施捨。」
某物說話了,並拿著一塊布溫柔地替陳小姐擦拭流滿頸後的汗。
陳小姐這才重新想起中午時自己最後疑惑的是什麼,那就是那名少女要怎麼知道她的住處。不過她還沒問,某物如同了解她在想什麼似地說了。
「我問了附近的大哥哥們,他們都很親切地告訴我地址喔。」
答案已然揭曉,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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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憐,憐!」
近在耳邊的聲音打斷了進入關鍵時刻湧入我腦海內的記憶,我慶幸著終於可以擺脫那根本不想看到的玩意,緩緩睜開我的眼皮。
一張有著翠綠眼瞳和潔白短髮的可愛少女容貌,以彷彿要跟我接吻似的超近距離緊貼在我眼前。
鼻、鼻頭都碰到了啦!
我害羞地一把搭上包裹在連身裙底下那付纖弱身軀的她的肩膀,然後小心注意不讓她跌下辦公桌,分開我倆的距離。
「我,我說小愛啊,男女授受不親啊!」
「嗯?」
小愛對於我的說法,僅僅只是歪過臉,無視地爬下桌子坐到布置在我辦公桌前方的沙發上。
「可惡!妳這吃白飯的,竟然不甩我!」
我假裝氣急敗壞地拍桌教訓她,其實心底舒了一口氣。
看來是恢復了。我放下心看著像具精緻人偶般端坐的小愛。然後我重新坐回我的辦公椅上,全身上下還留有方才的餘韻而感覺不舒服。在按摩著額頭的期間,視線很自然地就瞄向了我用五音不全的歌喉所唱的那本歌曲書。
書的封面非常簡潔,只寫著大大的「紅葉」兩個字,但可能是用鮮紅色書寫的關係,看久了會讓我感覺到不祥。裡頭的歌曲只有記載一首,歌名不詳,但是在主要的那首歌曲前,倒是寫了不少像是寓意,又像是心情抒發一樣不解其意的話,讓這本只有一首歌曲的書有了一本小說的厚度。
順道一提,那些奇妙的話也都是用鮮紅色寫的,頗讓人不愉快。
不過事實上至今我還不了解為什麼小愛每個月不聽這首歌一次就會失去活力的原因,每當小愛有異狀時,就必須得有個人為她歌唱,否則小愛就會四肢無力任人宰割。只是唱了這首歌的人,先是會聽到一段書本前寫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話,接著就會陷入不知道是誰的記憶當中。
會發瘋的吧這個?我心想。要是每次都身歷其境面對那種恐怖的遭遇,正常人肯定也會變得不正常。我可以斬釘截鐵的這麼說。
但是──幸好我早就不正常了,否則我們也不會湊在一塊。
忽然,我的手機發出了簡訊提示音。我拿起它,簡訊裡的內容是,
『墨夷憐,你到底要不要跟我去跨年?我還要跟同事排班你卻拖拖拉拉的!我限你在我今天下班之前給我回覆,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逐字念出內容,讓我嚇得彈跳了起來。
哇!我的女主人發飆了。驚覺不妙之後,我才想起今天已經是12月31號了。
我看著放在桌角邊的小電視,確認現在時間是早晨8點,距離簡訊主人──我的女朋友──下班還有12個小時。還有時間慢慢考慮。
嗯?不過今年有煙火嗎?我想到這個理所當然的念頭,留意起新聞播報。
幾十年來政府對於跨年到底要不要施放煙火這件事情一直很糾結,執政黨和在野黨總要先吵上那麼一輪,然後誰吵贏了就聽誰的主張,以至於年年並不是都有煙火可以看。
無聊透頂,我嘲諷著新聞上正好撥放的晨間新聞。概要無外乎就是執政黨抨擊在野黨不要再拿三十年前林成佐在高雄夢時代引發的事件作文章成功取得民意,今年跨年煙火正常實施等等。
明明三十年前還有更加嚴重的案件還懸在那沒有解決,這些大人物卻只會挑這種問題不算大,但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事件來增加自己的曝光率。
沒救了,既然知道有煙火我就懶得浪費時間切掉電視,然後拿起智慧型手機站起身走到小愛身邊,她還是像個人偶般不動,不過她就是這樣,我也不理她繼續操作面板撥到通訊欄那邊。
我打算先解決掉今天的一項工作。經由剛才的記憶讓我解開了距今三十年前的兩件懸案,靠著轉賣這種消息給魂災對策局,讓我有固定一樁收入,算是我的副業。
何況這次知道的可不是什麼小事件,根據情況在金額上多要求一個零也不是不可能。
我竊笑地暗自計畫,然而就在我要撥打之前,我的事務所兼住家公寓的大門門鈴響了起來。
這不禁讓我疑惑。這次主業的委託人也太早來而且也未免太守規矩了吧?
「我去開?」
對門鈴聲有了反應,小愛把可愛的鵝蛋臉轉向我問。儘管我幹過警察也已經24歲有交往長達10年的女朋友了,可是面對一個外表約12歲左右的女孩我還是挺害臊的。
因為這點讓女朋友對於小愛跟我同居一事一直放不下心。我看起來像是那種會對幼女下手的人嗎?那只是因為小愛長得與眾不同的關係啊!我很想這麼解釋,可惜最終還是沒勇氣說出口。
不管,這事也先放一旁,
「我去開就好。」
我制止了小愛。畢竟不能讓小愛隨便應門,要是一個不小心讓小愛吃了委託人,或者委託人嚇到逃跑就不好了,所以還是讓我負責。
「來了來了!」
我喊著要外頭的人別在按個不停,來到門邊先把內門給打開,確定來者是誰。
「小、小香!」
結果一看到來人,換我嚇了一跳。
門的對面是一個身著初中校服,留有一頭漆黑長髮的文雅少女。
她是葉晴香,是我領養的女……不對從年紀來看應該說是妹妹的人。
「小香妳怎麼會在這!今天不是平常日嗎?不對不對!應該說妳是怎麼來桃園的!」
我邊說邊打開門讓她進來,而且還從頭到腳摸了摸她確定是本人。
「哇!哥哥你這是性騷擾啊!別到處亂摸!」
晴香護著身體氣嘟嘟的打落我的手。
看這反應絕對是活人沒錯,雖然沒什麼根據卻也足以讓我卸下警戒,但我還是質問晴香。
「別打馬虎眼快點給我從實招來,妳究竟是怎麼過來的?」
會使我這麼緊張的原因,是因為在二十幾年前台灣就被一場大地震震成了嚴重的高低差。以彰化和雲林為分界線,將台南、花蓮硬生生分割開來,形成北高南低的地勢。這種情況造成南北的來往遭受嚴重的阻塞,再加上嘉義市出了大事讓魂災對策局在南北出入的管制上更加嚴苛。
普通人光是想要獲取通行證就必須要有3名以上的親戚作人身擔保,而且還需先到遍布全台的對策局相關據點去進行一次徹底性的全身檢查取得證明。
但這是一般論。我的老家在嘉義縣,那可是在大問題區的隔壁,那些公務員哪會這麼簡單讓個初中女生隨便通過。至少我這幾天可沒接過半通來自對策局的電話。
不過我還是隱約猜到了一種可能性。
果不其然,晴香的回答刻意閃爍其詞。
「總、總之我就是能來嘛!是通過正常手段的喔,哥哥不要擔心啦!」
「學校呢?妳該不會給我翹課吧?不對,妳該不會想休學吧?」
在過2個月就要寒假了,在初二上學期即將結束的現在跑上來桃園,總不會想跟我說來玩的吧?看我還不把妳五花大綁送回家!
「都不對。我可是確實拿到學分,得到學校承認不用去上課的證明之後才上來的喔。」
晴香洋洋得意的說,還從她的隨身包包內取出蓋有校方證明的文件攤在我面前堵住我的嘴。
「哇靠!什麼時候有這種方法我怎麼都不知道……」
我一把搶過那個證書瞪著眼看。雖然我早就知道晴香腦袋不錯,但卻不知道這麼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是不是太過疏忽於關心家庭了啊?
可是作為哥哥我還是得繼續問。
「這證明只寫著直到二年級結束妳都不用去上課,那三年級怎辦?」
「轉學。」
「轉……我說妳……那件事情發生還不到半年诶……」
聽到晴香這麼斬釘截鐵的說,我就了解她想轉到桃園的學校。
「不管,請哥哥認可。」
雖然我委婉的暗示拒絕,不過晴香一點都沒打算讓步。
「啊!!!!!!!!!!這事以後再說,我要先忙工作啦,妳先進來。」
我大叫起來,被這富有行動力的妹妹一鬧讓我的思考回路都快打結了。雖然其實我明白我只是把棘手的問題往後推延而已……
「工作?什麼工作?跟那方面有關?」
「對、對啦。」
辭掉警察開了這間像是徵信社性質的私人公司後,我曾向晴香透露過些許工作內容。
晴香也是這方面的人,和我同樣屬於不正常的人。
所以我在半年前那場事故後,就開始適當地讓她了解一些自保的方法。
接著,
「那個……我聽到歌聲,感覺這裡是能拜託事情的地方,是這樣嗎?」
一道飽含不確信音調的女聲從晴香的背後莫名傳出,由於太過憑空出現,嚇得晴香轉過身體來抱住我的手。
這時我就確定這次沒搞錯了,
「我的委託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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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後記卻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大家好~我是隔了兩個禮拜,正努力衝刺活動文與連載文的小樂!
煙火的上篇總算是完成了,但是還有下篇啊(爆炸!
緊接著還要完成 每月之星 以及 蘋果色的和音第2話,行程真是滿滿,卻也讓小樂感到充實
小說聯合會的夥伴們一起熱情的參與吧~
剩下的詳情就讓我們 下篇 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