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一天,我交了男朋友。
我不一定會愛他像愛你這麼熱烈,但我一定很喜歡他。
分開了這麼久,幻想的你依然如詩如畫。
怎麼比較?
長大了,知道喜歡不等於交付全部的熱愛。
有些感情或許太美好得對彼此太沉重,我會把它收回來。
那麼,你好嗎?
藍兒碎碎唸:
上面還是我自己的想法,沒摻水也沒作假。
《遇見美好得如詩如畫的前任》
這是我一時想到的標題,意謂「(依舊)不屬於你」、「從彼此生命擦身而過」等等。
結合了一下自己的心境,突然覺得剛剛好,笑出來就打了。
謝謝看到這裡的人,有興趣拿點福利的,歡迎點個GP後下面留言給我個CP(角色請在同一個世界觀謝謝),我想想用上面的標題短打一波,預設BE。
只要我寫過,什麼都行,要我拆自家兒女也通通隨便。
那就不拉線囉,再次謝謝看到這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