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理的確製造出一種矛盾:它既使得孩子更守規矩,同時也可能使得孩子更為叛逆。
藉由解釋道德原則,父母鼓勵孩子自願去遵守符合重要價值觀的規矩,並且發自內心去質疑那些與重要價值觀背離、不相符的種種事物。
良好的解釋能使孩子發展出一套通常與社會期待相符的道德規範;如果這並未讓孩子認同並習得規範,孩子則會自行依賴內心的價值羅盤選擇道路,而非遵循外在的規定指南,聽令行事。
在檢視納粹追捕猶太人事件中。那些旁觀者的父母,著重於要求孩子為了自己的安好而遵守“規定”;救人者的父母,則是鼓勵孩子去考慮他們的行為對其他人所造成的種種影響。
強調對其他人所造成的後果,會讓孩子將注意力從自身的感受、價值,轉向可能由於旁人之行為而受到傷害的人,感受非自身的外在所承受的苦難。
這樣聯繫他人築起的聯繫感官,進而引發對他人的“同情”。這也幫助了孩子,瞭解自己的行為在造成傷害上,不論你我所扮演的角色,並促使孩子心生“內疚”之情。
如同幽默作家爾瑪‧邦貝克所說:「內疚,是用之不竭的禮物。」
同情與內疚,這兩種道德情感,使人們想要矯正過去的錯誤,並且在未來記得教訓並承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