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是一種思想狀態。這件事關乎於我們的信念,正如同過去人們也曾經認為擁有肉體是一種罪孽。
義務會隨著我們在理解上的成長而改變。藝術家惠斯勒曾言道,一幅畫之所以美麗,就是因為知道那些事物不該被擺進去。
成功的人生取決於察覺哪些事情是不該做的。在這場戰役中,那些明白自己何時該說「不!」,而且能在不覺得尷尬而愉悅的狀態下說出口的人,就贏了一半。
當你已經走到一個臨界點,並決心認定自己所想的沒錯、也不打算改變時,請平靜地說出來,並讓他人能感受到你言語中的不可動搖性。
不要承擔任何你無法理解的責任,而當你拒絕時,請堅定自己的立場。這能替所有人省去許多困擾。
快刀斬亂麻絕對比等到深陷在麻煩中再來處理,來得省事。即便在你許下一個承諾後,我們仍舊應該保有自己的自主性。
如果你不理智地答應了某些事情,也不要拘泥於字面意思,並覺得自己有義務去實踐。你有改變想法的權利。
承諾並不是一種誓言,更與那些虔誠的農民在祭壇上所許下的諾言不同。這更像是對於上帝、對於生命、或對於我們自身的承諾,且可以遵照我們的意願去承擔。
無論人們怎麼說這都不是給予他人的承諾。唯有當這個承諾是好的,才能繼續存在。
在幫助他人上,有一個非常棒的原則。只有當你能抱持著不求任何回報的心,你才應該給予他人所需要的幫助。否則,就不要幫助別人。
有些事情是建立在付出與獲得,但幫助不同;幫助是你給予,他人接受。因此,你可以選擇讓對方獲得你的時間和心力,或承認自己其實沒有大方到能經得起這樣的考驗。
期待自己的親切能得到回報,往往只會落得一場空。此外,當我們無意間顯露出期待得到對方的感激之情時,這種好意就被扭曲成一種交易。
換句話說,在思考「拒絕請求」這個問題時,你必須考量的不是自己或其他人,而是試著基於真正的相互配合意識,發揮互助的精神。
當一項請求超越了合理範疇,就意味著這項要求違背了永遠不要委屈自我此一基本權利。此外,你也絕對不能僅僅為了追求自我滿足,而放任自己去幫助他人。
對你自己和接受幫助者而言,唯有當生命能因此有效地向上提升時,這樣的幫助才屬於睿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