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整理出「
荷蘭人殺原住民」的大致資料,結果還是有人重複質疑:「那怎麼證明荷蘭人殺的比鄭多?」
我的答覆是:
目前現有資料的
鄭氏「滅沙轆社」粗略知道死
數百人,如果覺得太含糊,那我告訴你:當時沙轆社參戰有
500-600人,既然沙轆滅了,就算
鄭氏殺了600人。
除了這筆紀錄外,你可以再找到其他鄭氏殺原住民的記載嗎?有的話就拿出來吧~順道一提,這筆紀錄殺原住民的是鄭經不是鄭成功,因為鄭成功在打完荷蘭人不久就很快病死了,根本來不及再與原住民起大衝突(反而是有麾下一支部隊被原住民攻擊,部將被殺死),也無法做什麼大屠殺。
你眼睛再好好看我之前舉例的「荷蘭人殺原住民」的紀錄,有確切數據加起來起碼有2000起跳,平埔族還有6年內莫名的少了30000多人(不自然的死亡),當然要算的話不只這些,正所謂族繁不及備載。
鄭氏600 V.S. 荷蘭人2000~30000以上
簡單的算數問題,數據對比,你還會覺得荷蘭人殺的比較少嗎?
除非你還能找到除了「鄭氏滅沙轆社600人」以外的其他鄭氏殺原住民資料,我服了你。
你還要繼續跳針質問「要怎麼證明荷蘭人殺的比鄭氏多」,我也沒輒,我只是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