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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梁啟超國民概念的兩面性:以伯倫知理國家學說作為背景的考察 摘要

我是BMI過重的韓粉 | 2023-03-26 19:05:35 | 巴幣 0 | 人氣 185

梁啟超在1903年之後政治思想便有了重大轉變。1903年以前梁主張君主立憲和民權思想,1903年之後梁則改為支持先行開明專制,待民智已開後再實施君主立憲。而這些思想,都來源自德國人伯倫知理的國家學說。
在1903年之前,梁啟超的民權,將人民從被統治者、臣民的位置,抬升到成為國家的主體,取得了類似於公民的角色。對於國家有機論,梁啟超有兩面性:一者強調保守而反對民主革命的梁啟超(反對共和制),另一者則是相對進步,強調國民主權以及政治權力的梁啟超。
本文更為偏重的是探知作者主張的信念和背後蘊含的意識形態取向,這就是脈絡主義。梁對伯倫知理的理解和詮釋,便應當被視為他所採取的社會行動。即他為了鼓催中國應向立憲君主或開明專制走,按照自己需要的部分採納伯倫知理的學說。除此之外,作者也欲探討伯倫知理的理論是否具備某些特點,才能讓梁隨意的引用。19世紀的德國,國家有機論是一種妥協的方案,君主主動放棄部分權力,以避免民主革命對權力的進一步索求。有機論本身就是君主主權和人民主權之間的曖昧複雜性。作者說國家有機論原本就有矛盾性,才使得梁啟超能側重不同的焦點,展開出兩種對立的論述。
所謂國民,伯倫知理認為定義是「為了成為國家而聯合起來,並以國家的方式組織起來的政治人身。」伯倫知理把國家視同為從屬於一國家的所有人民所構成的整體。伯倫知理認為國家如同生物一樣,只不過國家不是像生物一樣是自然演化而來的,而是人民刻意組織而成的。於是國家有一些地方模仿著生物,例如:人民整體的精神和意志構成了國魂、國家意志,而國憲是國家的身體。國家意志與國憲的結合如同人類的精神與肉體。國家機關是肢體。國憲是軀幹,協調著國家機關(軀幹)做事。各國人民都有其獨特的發展與生展軌跡,也就是各自獨特的歷史。如同每個人的經歷都不同。
綜上所述,伯倫知理稱國家是一個更高級的倫理-精神性有機體。他可以被視作為人格。基於有機論,伯倫知理又提出了國家主權說,既然國家是人民組成的,那國家自然屬於全體國民,而非某一個人。伯倫知理認為,君主這國家機關作為國家主權具體的擔綱者。在伯倫知理的體系中,並不接受無所限制的絕對主義主權。伯倫知理主張國家應該透過議會來保障國民參政的權利。
伯倫知理將政體劃分為三種:君主、貴族、民主制。君主制是指國家所有的權力都歸於一尊。而貴族制實際上指的是寡頭制,指全國的權力只有國內的少數人擁有,例如中國共產黨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民主制又分為兩種,直接民主制和間接民主制。前者例如雅典,後者例如台灣。另外還有神權政治,例如伊朗。伯倫知理進一步的提到,不論是代議君主制或代議共和制,其實都沒差。但伯倫知理認為代議共和制太軟弱,若能行立憲君主制,則可以將國家主權和君主主權相結合,使國家力量更強大。伯倫知理其實在暗示著君主立憲制是比代議共和制更好的方案,應該被優先考慮。有機論其實抵擋了進一步民主化的可能性。
梁啟超將國家與國民連結在一起。梁有國家等於國民全體的思想。梁揭示了兩項國家有機論的論點:一、把國家從君主的私產這種觀點中解放出來;二、強調國民參政的權利,即民權。
梁在他的著作中提過,在中國歷史上,所謂的國家這一概念只是一家一姓的私產。中國不知國家與朝廷之界線。國民與奴隸的差別,主權在民,民自愛,即愛國。主權在一家,則人民只是國家的奴隸而已。在1903年以前,梁思想一直傾向於擴張民權、爭取自由,但實際上梁在君主立憲與革命共和之間搖擺不定。
梁啟超為了對抗革命黨的孟德斯鳩、盧梭,故梁舉起了伯倫知理的大旗加以反對。汪精衛則與之爭鋒相對,他提出國民與民族的差異。並指出兩者之範圍不一致,因此主張革命黨人革命應革滿人的命,排滿,然後建立漢人的國家。但梁啟超與汪精衛對國民的概念幾乎是一樣的,都是承襲自伯倫知理的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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