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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鄭時期的台灣(上)

果火龍 | 2023-06-24 21:30:23 | 巴幣 102 | 人氣 235

一、盜商集團的崛起

  17世紀中葉,中國東南沿海出現違犯明朝‘海禁’政策的海上武裝走私集團。他們如能和平交易換取所需,則一如海商;若遇不從,則予搶掠,或強索保護稅,形同盜賊。這種亦盜亦商的團夥,時而與倭寇或西洋殖民者勾結以抗官;時而為爭利,亦會奮擊洋商或同行匪類。盜商集團平時以閩、粵離島為基地,從事打劫走私,遭官驅勦則避往澎湖、小流求(台灣島),俟機再起,其中著名者有林道乾、林鳳、顏思齊、鄭芝龍等。前二人皆曾以南澳島為基地橫行海上,明廷官兵來驅離時,即東越‘黑水溝’ 躲到小流求西岸,與‘東番’(台灣原住民)往來,並曾在北部雞籠(基隆)或中南部的笨港(北港)落足立寨,不久又遠走他方。顏思齊在漳州海澄縣原鄉因毆死官家僕從而逃往日本長崎,從裁縫起家,繼而從事武裝走私,並仗義疏財,結黨立盟,躋身當地華人中之雄傑,也成為得到德川幕府特許,擁有朱印狀、可到臺灣進行與中國三角貿易的大華商李旦的副手。1624年,顏不滿幕府統治下對華人任俠集團之歧視壓迫,謀推翻平戶藩主,結果事洩,流亡海上,轉而到笨港登岸,並招來漳泉同鄉不下三千人。這是漢人首次有組織的開發,比荷蘭人到台灣(安平) ,還要早約兩個月。顏思齊次年狩獵時因下痢而亡,鄭芝龍代有其眾,向饑荒的原鄉大肆招攬流亡,於是擴充達數萬人。

  鄭芝龍,小名一官,1604年出生於泉州府南安縣石井鄉的府吏家庭。1610年他到澳門投靠繼母之兄黃程,也曾受洗為天主教學徒,以Nicholas Gaspard 為教名,兩年後又到馬尼拉,西方文獻上他卻是以本名之譯音Iquam(Iquon)著稱。1623年,十八歲時仍放浪不羈,隨貿易船舶到日本平戶,娶了泉州同鄉翁翌皇之日本養女田川氏為妻。鄭一官在日本不但結識顏思齊,也成李旦的得力手下。 1624年略通葡、西語的鄭一官,到澎湖受僱為荷蘭人的通譯。荷蘭人在澎湖被明軍驅離轉據台灣後,鄭一官隨往,成李旦在台灣之代理人,並依附顏思齊,且在荷人支援下,去劫掠赴馬尼拉與西班牙人貿易的華商船隻。下海為盜後的鄭一官,越搞越大,竟不斷掠奪閩南、廣東沿海,也與其他盜商集團爭奪制海權。1628年,明廷集兵遼東對付滿人,無力對付海寇,鄭一官乃受福建巡撫熊文燦之招撫,受職為‘海防游擊’,改名芝龍。他由黑道漂白,得藉官府力量,名為平寇,實為消滅眾多海上競爭對手,當時橫行之李魁奇、鍾斌、楊六、楊七、劉香老等集團皆被討平。他還與臺灣的荷蘭人訂約通商,包攬對方所需華貨之供應,海船若無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船納三千金,歲入以千萬計,又在陸上廣置田地產。於是,鄭芝龍由海商豪富兼為官僚大地主,富甲全閩;官場得意,一路升到福建總兵,擁有三千餘船艇,十萬以上的武力。

  鄭成功是鄭芝龍長子,1624年8月27日,其母田川氏出遊千里濱,不及回家分娩,即在海邊蒼松巨石邊臨盆,生子即名‘福松’,以為紀念。當地至今仍保留‘兒誕石’,成日本名勝古蹟。鄭福松幼年留居日本,六歲曾隨母居笨港,七歲時返鄉,在安平(晉江市安海鎮)上學,學名‘森’。鄭森在私塾學四書、五經,也練習武術,研讀孫武兵法。15歲童子試中秀才,成廩膳生(公費生);18歲娶董氏為妻,次年生子鄭經。1644年,明祚亡,福王繼立於南京,年號弘光,開始了‘南明政權’。鄭森往南京國子監念書,並拜常熟名儒錢謙益為師,錢譽之為奇才,為取名‘大木’,希望能成國家棟梁。次年清兵渡江陷南京,福王被害,唐王即位於福州,改元隆武,需鄭家大力支持,於是鄭芝龍躍居輔佐,封平國公,加太師銜,其三弟芝鳳(鴻逵)亦受封定國公,四弟鄭芝豹為澄濟伯,鄭彩為永勝伯。1645年8月,鄭芝龍領大木謁隆武帝,帝見大木像貌堂堂,對答如流,喜而拍撫其肩背,恨無女兒相配,招為駙馬,遂勉以盡忠,並賜姓朱,改名‘成功’,這是鄭成功被稱為‘國姓爺’的由來。鄭成功的文職是宗人府宗正,軍職是御營中軍都督,統禁旅。次年他又獲晉封忠孝伯,賜尚方劍,掛招討大將軍印,鎮守閩贛邊境的大定、大安等關。

二、鄭成功的抗清

  挾隆武帝自重的鄭芝龍,以其投機倒把之盜商性格,見江南殘明力量各自為戰,難以統合,認定大局已無可為,暗中接受清廷所派洪承疇、黃熙胤之勸降,欲換取浙、閩、粵三省之平南王爵位,遂盡撤水陸關隘兵防。1646年8 月,清兵順利越仙霞嶺進入福建,隆武帝倉促逃亡,在汀州遇害。儒生出身的鄭成功‘受國厚恩,義無反顧’,曾痛哭勸阻父親降清,反而被斥‘不識時務’ , 一怒而與父親決裂。鄭芝龍投清後,遭挾至北京軟禁,所部棄甲解散;田川氏在南安安平鎮恐受清兵之辱而自殺,時年23歲的鄭成功,慟於國破家亡,決意舉兵抗清。12月初,鄭成功赴孔廟,焚儒服,率友好於安平誓師後入海,以‘忠孝伯招討大將軍罪臣朱成功’名義號招各方。時鄭家族親多不降清,相繼入海,鄭鴻逵據金門,鄭彩、鄭聯佔廈門,鄭成功則在安平籌糧,到閩粵之交的南澳島招兵,於鼓浪嶼訓練水陸師。隆武蒙難後,桂王在廣東肇慶先稱‘監國’,繼而稱帝,建元‘永曆’,鄭成功遂遙奉永曆帝,改宗其年號;永曆帝亦對鄭成功由‘威遠侯’逐次加封至‘延平王’。1650年鄭成功襲殺鄭聯佔了廈門,次年逼走鄭鴻逵據有金門後,以金、廈為根據地,統合鄭家舊部,收服閩南沿海諸島,已兵分五軍,擁眾六萬。此後鄭軍突襲征戰閩南州縣,1652年曾圍攻漳州六月之久,造成城中數十萬人餓斃的慘劇。

  為供應兵餉與爭戰之耗費,鄭成功須取給於‘泛海通洋’,他延續父親與在台灣的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通商策略,利用清朝鎖國‘禁止片板下海’的機會,從事走私的三角貿易,而且生意擴及澳門、日本、巴達維亞、交阯、暹邏與其他東南亞地區。鄭成功也像其父一樣,向洋上的商舶強徵通行稅,西洋船(走南洋各國)抽三千兩,東洋船(走日本)小船五百兩,大船二千一百兩。在清朝禁海令之下,對洋人需求的貨品如絲綢、瓷器、珍玩等,他組織秘密商團,在杭州有金、木、水、火、土‘山路五商’ 去搜羅,在廈門則有仁、義、禮、智、信‘海路五商’,為之運販東西洋,而換取杉材、桐油、鐵器、火炮、糧食等。清廷於1656年4月大舉攻廈門,因圍頭海戰失敗,困不住鄭氏,乃更進一步頒布‘遷界令’,強令東南沿海各省距海濱30-50華里的居民內遷,堅壁清野,以斷私運,但金廈離岸咫尺,一時仍無法奏效。鄭成功雖以‘反清復明’號召,但1647-1659年間與清廷也曾六度謀求談判和解。清方欲以賜地封爵安撫之,鄭成功卻要求比照優遇其父之例,有全閩一省與廣東潮州、惠州二府,以及浙江溫州、台州、處州、寧波、紹興五府之地,供其屯兵籌糧,且比照‘朝鮮之例’不薙髮。延平王這求和過程,並未得到他所尊奉的永曆帝的授權,1658年春,清兵攻略雲南時,永曆帝諭鄭北伐江南以為牽制,還在和談的鄭成功也未‘奉詔‘,和議或許只是雙方一時緩兵之計,多次協談終竟未果。

  鄭成功養銳待時十餘年,轉戰閩、浙、粵海,已擁有陸師72鎮、水師20鎮、船艦5000隻以上的實力,但能攻不能守,據地有限,久困金廈一隅,終非長久之計。1659年5月,趁魯王舊部張煌言起兵浙東反清,鄭成功即興師響應,率師17萬乘艦數千北伐,舟師直入長江,攻崇明島。6月鄭軍占瓜州渡,奪鎮江,圍南京,大江南北望風歸附者有4府3州20多縣,一時東南大震。清朝兩江總督郎廷佐在南京守城拒戰,鄭成功一念之仁,以為孤城絕援,不攻堅折耗兵力,而屯兵札營城下待降。7 月24日,清崇明鎮總兵梁化鳳率援軍突自後掩至,與傾巢而出的守城清兵內外夾擊,鄭軍大敗,於是盡棄江南之地,退回金廈。北伐重挫,鄭軍折損十之六七,糧械兩缺,已陷險境;1660年1月,鄭成功為長久之計,動念尋找安全後路,正欲遣提督黃廷、戶官鄭泰等率二鎮兵力攻取台灣,以安頓官兵家眷。未行,清將達素已率領滿漢鐵騎追兵南下,並調集江南浙粵水師,欲趁勝一舉全殲鄭軍。鄭成功水師6月中在金廈之戰雖勝,保住陣腳,但清廷採納鄭軍降將黃梧獻計,不時以小舟出擊環攻,使鄭軍疲於奔命。

三、鄭成功進攻台灣

  自1646年清兵入閩,不願降清的明朝殘兵與流離難民,逃至台灣者日多,引起荷蘭殖民者的注意,大員附近漢人已逾萬人,當局頗疑他們有劫奪城堡地區為居地的可能。1650年鄭成功起兵金廈,轉佔閩南,其茁壯的艦隊,尤使荷蘭人惶恐,深怕其有攻打台灣的企圖。1652年9月,台灣發生的郭懷一率漢人謀反事件,荷蘭人即獲有鄭成功將於中秋節登陸打狗來援的不實傳聞,使殖民當局虛驚一場。荷蘭人欲避開鄭氏的轉手貿易,另闢與華南地方官直接通商的捷徑,1653年1月曾遣使赴廣州試探,平南王尚可喜與靖南王耿繼茂卻要他們徑往北京,向清帝稱臣納貢,可謂不得要領。此後發生荷人在澳門海面搶劫鄭船、在麻六甲舊港(巴鄰旁)干涉鄭船冒易的衝突,使鄭成功於1656年6月禁止一切華船往台灣與荷蘭人冒易。斷航使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大員的商館頓時蕭條,台灣長官揆一(Frederick Coyyet)只好在1957年3月,派曾為鄭芝龍舊部的通譯何斌,攜重禮至廈門向鄭家謝罪,鄭成功委任何斌在大員代理鄭家,向做台廈冒易的華商徵關稅,雙方終於恢復通商。

  1659年2月,荷蘭人發現何斌暗中為鄭家在台灣收稅,且還擅增稅額之事,將他免職罰款,取銷其經手商貿與租佃最大頭人資格;而何斌還積欠東印度公司大批債款,因此也想攜眷落跑。時值鄭成功自江南敗回不久,何斌即利用荷蘭人遣其至廈門‘議貢’機會,將台灣大員地區港道、河汊、炮台、兵備狀況圖獻予鄭成功。而鄭氏潰軍也有流落至大員者,於是鄭師將於1660年3月底改襲台灣之傳言更盛。大員華人有為避戰火而驚恐欲逃返大陸者,也有希望鄭氏能逐走荷蘭人者,殖民當局則對有通敵內應之虞的漢人監管,收束兵力,嚴陣以待。鄭成功知荷蘭人有備,不惶東取台灣,而先破不善海戰的清朝追兵,穩住金廈,再詳思進退之道。儘管所率之眾大部份為漳泉之人,有眷念鄉土之情,且亦軍亦商,頗有私蓄的將士,亦難捨就近興販之故地,但在建構足夠的防禦縱深考慮下,鄭成功還是毅然決定東征台灣,以為長久之計。1661年4月22日,鄭成功先率一萬二千之眾,加上隨從與其他人員,共約二萬五千人,分乘三、四百艦隻,自料羅灣啟航,次日即抵澎湖,分駐各島,等候適當風信。由於官兵只配五天之糧,在澎湖各島又取給不足,儘管天候不良,4月29日,鄭成功只得冒著風雨未息之夜出征,所幸半夜天氣好轉,30日清晨安抵台灣外海沙汕。

  荷蘭因鄭氏攻台傳聞愈盛,巴達維亞總督應台灣長官揆一之請,1660年7月曾派艦12艘載兵約600名來援。不過駐防許久,並無鄭軍動靜,以為又是謠傳而又他往,只留下戰艦二艘與運輸船一艘,配合大員原有快艇一隻,而熱蘭遮城有火藥四萬磅與守軍一千一百餘人而已,實力遠不如鄭軍。由於何斌所獻之圖能正確掌握海口形勢與荷蘭人佈防狀況,鄭軍不走熱蘭遮城旁較寬深、但砲火強盛的台江水道。與一鯤身相扼的北汕尾沙洲,與其北方隙子島之間另有鹿耳門水道可入台江,但平日水淺,只容小舟在沙隙水汊間穿行,荷軍並未在此設防。當日正值潮水大漲,鄭軍戰艦得以一擁而入,並有何斌在前指引水路,迂迴行進。鄭軍分兵佔北汕尾,主力則在普羅民遮城(赤崁)附近的禾寮港登岸,得到數千漢人接應。荷蘭率二百餘兵負責岸防的上尉黎英三(Joan van Aeldorp),寡不敵眾敗走。鄭軍不去熱蘭遮城(台灣城)攻堅,而先圍困台江內海畔的普羅民遮城(赤崁樓)。5月1日,荷軍自陸水兩路反擊,陸戰以上尉拔鬼子(Thomas Pedel)率240兵攻北汕尾,下場是陣亡兵潰;海戰則以二艦一船一艇,在三鲲身水面配合熱城火炮阻擋鄭軍登岸,結果遭鄭方小火船圍攻炸沉其一,餘皆遁逃遠洋。也在這天,鄭成功送信予熱城的長官揆一及普城
代司令貓難實叮(Jacobus Valentijn),意謂台灣、澎湖居民自古以來為華人占耕之地,應由中國政府管轄,並謂其父鄭一官只是將此地借予荷人,現當收回。若願和平讓出,荷方生命財產將受保障,否則所有人將難以倖免。

四、荷蘭人敗降

  初戰失利的荷蘭人雖同意和談,但只願付出一筆賠款,而鄭成功必須退出台灣;要不然荷蘭人可以讓出台灣本島,但必須准其繼續居住大員。鄭成功再表示無意奪取東印度公司財產,但要荷蘭人全數撤離,願和,荷方可得恩遇,人員、財物、軍火皆可由鄭船協運,安然撤回巴達維亞,但拒和而敗,則婦孺都難倖免,且公司將被求償。以不及三百人力困守普羅民遮城,遭鄭軍斷水、斷糧的貓難實叮,5月5日在鄭軍萬人圍城,將以火攻的要脅下,率眾出降。鄭成功寫信至熱蘭遮城向揆一長官說降,但揆一的答覆是荷方願傾其所有保住台灣,可先獻銀十萬兩,以後每年照例納貢,請鄭撤軍離台。此時熱城內有1733人,其中軍士870人,憑城堅炮利困守待援。鄭軍在5月26日開始對熱城炮擊,並以六、七千兵力至七鯤身迂迴北上包抄,但從大員市街西攻的鄭軍只有能衝撞的鐵丸彈,抵不住荷方能爆炸的開花榴彈,故付出死亡上千、傷者七、八百的慘重代價,於是改掘長壕,並用大型竹簍填以土石,製成叫做‘籧蒢’的可移動掩體,以圍困敵方待降。鄭成功為持久計,將大部份船艦遣返廈門運補,及分派各鎮至附近屯墾,並懷柔收服原住民部落,使之無法像郭懷一事件時那般受荷方驅策利用。5月30日鄭軍第二梯次六千人與配運糧餉、軍械抵達,7月間更自廈門搬來官將家眷及新募兵員四千六百名,使鄭成功在臺擁眾已逾三萬以上,遠超荷方全島不足三千人的實力。

  巴達維亞總督自逃返艦隻聞鄭成功果然攻台訊息怒,7月5日派高雅各(Jacob Caeuw)率12艦載糧與725兵出援,8月13日抵大員增補,9月16日荷艦配合守軍發動海陸逆襲失敗,喪失二三百人,10月中北上淡水、基籠載軍南援的荷船遇風,轉往福州約靖南王耿繼茂、閩浙總督李率泰欲合攻台廈,而清方反要求荷方先助取廈門。荷清之盟使熱蘭遮城人心士氣大振,雖力有未殆,仍勉強自台抽調五船助清攻廈,以取清師來台援荷。不料高雅各所領船隊在澎湖被強風吹散,殘船徑回巴達維亞,熱城又陷於絕望。12月中,鄭軍從荷營降兵知悉城中缺糧,病亡相繼,援軍司令逃遁,人心極度恐慌的情況,鄭成功決定改圍為攻。1662年1月25日,鄭成功發動總攻擊,大軍東自大員市街、南從鯤身沙汕,北由北汕尾,三面進逼。鄭軍利用竹編的大籃填土石,製成極多所謂的‘籧篨’─ 大型的可移動掩體,以避荷軍的槍炮射擊,熱蘭遮城南方小丘上的烏特列支碉堡,經竟日砲轟後被鄭軍夷平而佔領。荷軍失去城外可為犄角的制高點,熱城內的部署完全暴露在鄭軍炮口下。1月27日,揆一長官經評議會同意,致信請降,希望有尊嚴地撤離。經四天往返交涉,2月1日,雙方在大員街市達成協議換文,荷方將公司財物、軍火、設施留下,私人動產與返航巴達維亞所需物品可以帶走。2月9日,荷蘭退出熱蘭遮城,率全島殘眾二千餘人分乘8船離去,結束了在台灣38年的統治。

五、鄭成功在台灣立足

  鄭成功在1661年5月5日奪門下普羅民遮城,尚未攻打熱蘭遮城之際,就先修繕普城為住所,並以東印度公司庭園屋舍為接見臣僚將領之處。鄭氏暫先於普城設治,命楊朝棟為承天府尹,5月29日,正式宣布改赤崁地區為‘東都明京’,設一府二縣,府名‘承天’,任楊戎政為府尹,以新港溪(鹽水溪)為界,命莊文烈知天興縣事,轄北路之地;命祝敬知萬年縣事,轄南路之地。按‘東都明京’,一如鄭氏先曾改廈門為‘思明’般,不忘恢復明朝;‘承天府’,繼承天命也;天興縣乃承明隆武帝(唐王)改福州府為‘天興府’典故,設治於佳里興(佳里鎮北方);萬年縣亦即永延明祚之意,設治於埤子頭(左營)。鄭成功還將熱蘭遮城與大員市街所在的頭鯤身,改名‘安平鎮’,以紀念其家鄉南安縣安平。6月14日鄭氏又宣布將建都於尚在圍困中的安平鎮,以設立文武各官衙門,並派歸降的荷蘭土地測量師分赴南北查度,以便分予官將領地,建立城鎮。

  當日所頒墾殖令,還允宗室文武各官在駐所圈地立庄,永為世業,此自行募眾開墾之田,叫做‘文武官田’;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稱為‘私田’,鄭成功特別申明官兵‘不許混圈’,以保障原先漢人與原住民權益。仿古代‘兵農合一’制度,分派諸鎮兵屯墾自養之田,為‘營盤田’;原東印度公司放佃予漢人耕作之‘王田’,則改稱‘官田’,耕者成為‘官佃’,其生產工具嚴加列管,不許任意處分,且鄭成功因戰時嚴重缺糧,監管剝削相當嚴重,一時田租幾近收穫之半。鄭軍二萬五千餘眾,除戰場的損耗外,還有對新闢之地披荊斬棘的磨難之苦,加上糧食不足,水土不適,瘴癘橫行,病者十之八九的折騰。而清廷欲以‘遷界’斷鄭氏‘海陸五商’貨品通路,不顧沿海庶民生計,反倒使不願內遷、數萬流離無以為業者,紛逃鄭方,隨舟遷來台灣,開闢荒土,增強其拓墾實力。如是,不同於荷蘭人商貿之浮遊無根,漢人移民植基於土地經營的定居生根,是拓展成功的基礎,其定著性為此後外來政權無法拔除。

  對曾歸附荷蘭人的原住民,鄭成功於攻下普羅民遮城後,即曾就近至各番社綏撫,賜以酒食。鄭氏的巡行只北及蚊港地區,一路受到‘土民男婦壺漿迎者塞道’的迎迓;不過1661年7月,鄭軍在中部地區的鎮官,因放縱管事凌削原住民,曾激起大肚番阿德狗讓的反抗,夜襲殺了一千四五百名兵士;8月中往討的三千鄭軍,竟被大肚三社聯合馬芝麟(鹿港)與中港(後龍)各社番殺退,只剩二百名逃歸。鄭軍恐其南下出援荷軍,改以重兵設伏誘戰,才擒殺阿德狗讓,而綏服餘社。1662年2月,荷蘭人撤離臺灣後,鄭成功再次親巡各社,賜予菸、布等收攬人心,此行還遠達他里霧(斗南)與半線(彰化)地區,應是鄭氏在臺灣所踏勘最北之處。當時台灣人口還是以原住民為主,稱為‘土民’或‘土番’,只能就‘番田’簡單種植,所穫甚少。由於漢人生產以農業為重,戶都事楊英即建議每社發犁、耙、鋤各一副,熟牛一頭,教以漢人耕藝、割穫之法,聚教群習,這與先前荷蘭殖民者在重商主義下,驅策原住民出獵,以獲鹿皮為商品的剝削,自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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