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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日記-入伍前到新訓的一些心得(主要分享驗退經驗)

龍Ψ迪-研究所在職 | 2024-03-30 21:46:13 | 巴幣 2 | 人氣 228

警告! 點開本文前若你還沒當兵但要當兵或即將入伍者,請一定要注意自己能不能轉替代役或免役。

警告!!!本人驗退失敗,停役被打槍,主要還是分享經驗供大家參考。中間為記述過程,最後會整理總結。

此篇文章算是系列文的前導,主要講述入伍前至新訓期間的一些資訊補充和你各位能陶就快陶

入伍前-心態、攜帶物
原則上心態調適每個人不同,主要也跟入伍後的天氣、同T、以及平常的生活模式有關。
但主要就是不要帶腦進去,很常在裡面會發生你有腦袋因此被長官噴的狀況。

行李部分其實見仁見智,但主要的是衛生用品等一定要帶到,詳細物品其他地方都搜得到,若有疑問可在下方留言,我有看到就會回覆。(或私訊我)
比較有爭議的是電動刮鬍刀,大部分的營區(聽說起來)都是可以帶進去使用,可能是最近幾年比較多電動刮鬍刀的關係吧,現在大多能正常開放使用。
藥物則是看值星官,我心訓時前幾週的值星都是直接收走統一保管,但後來因為流感的關係直接開放隨身攜帶。
書本、課外讀物或任何要閱讀的小物都可以攜帶,但也是看值星官的態度,有時會遇到完全不開放(連隨身攜帶都不行)的狀況,但大部分時候(尤其是新訓八週)都是坐著發呆或就是發呆,因此有這類消遣玩意兒是最好的,能隨身攜帶的更好,此外入伍後可能會在櫃子或心輔週、某次莒光課發聖經,想趁這時候老高一下理解聖經翻譯本的人也可以進去之後等發聖經。

入伍前-我竟然不用當兵!?
小弟我在入伍前夕才發現原來自己體位是免役,由於過去一直以為是正常的狀況在因緣際會之下去醫院檢查才發現原來那個是病症。比對體位區分標準法當中的標準表和參照法規第三條所寫之
第 3 條
體位區分標準表規定各體位之標準,應視為該體位之最低規定,低於此規定者,應依次降低體位。
我的狀況剛好低於常備役被排入免役體位(經醫生確認可行,但醫生一般是無法詳細說明的,因此有點違規。),但鄉公所和醫生都認為說(尤其公所),入伍後再去做驗退會比較快。
於是入伍後我的開心驗退流程就開始了。

入伍後-入伍了才驚覺免役!?
入伍當天我就繳交相關證明,隔週幹部就帶去醫院複檢,之後就送了第一次驗退單,然而醫務室的醫務兵認為診斷證明書沒有寫詳細狀況跟另外的診斷報告書因此打槍。
隔週再回診,安排了二次檢查在兩周後,做完之後將報告一併送繳旅部人事,但又被打回,原因是我的症狀是低於常備役但未達免役,他們沒辦法判斷,認為就算把我驗退了,之後被司令部查到也要把我叫回來,乾脆就直接不送。此時已經度過了27天了,馬上就要超過30天驗退期限了......

之後在透過後備、司令部、跟好多好多電話的來回之後,在超過30日後送了因病停役,不意外又被打槍了。誠如上面所說,我的免役體位是靠體位區分標準法第三條,然而因病停役的常備兵現役病傷停役檢定標準是沒有適用前述之第三條等類似規定的,因此不易外的,介於常備跟免役的中間,沒人想做決定,就這麼被打槍了。

總結論
其實上述說的過程有很大的問題,現行的制度下,現場實際作業的狀況通常都是你跟連隊報自己有痼疾,轉診之後的診斷書就直接當成是驗退(30日內)、因病停役(30日後)、停止訓練的標準。
然而法律規定應該是新訓單位要公文通知國軍醫院排定複檢作業,限時兩週內做完所有檢查,以利役男權益不致受損。其次,一般診間的醫生受限於軍醫局命令,是無法告知或做體位改變、驗退、因病停役等文書的,皆要等所屬的營發公函和完整文件後才能動作,或者是一開始就要發公文排複檢。

這也是為什麼我的診斷證明書和報告一直被打槍的關係,依軍醫局、醫務兵的說法,醫生應該要在報告上面寫實際狀況和更改體位等有利的說法(依體位表上的備考),然而實際診間的醫生卻不斷跟我推說他是門診不能複檢,因此無法寫那些字上去。

因病停役跟上述差不多,只是跑的流程更長。
驗退原則上是 連隊>軍醫院>營、旅>走人
停役則需要  連隊>營、軍醫院>連、營、旅、司令部>連、營、旅
前者7~14日可以完成,後者則須14~31日。
而由於八週新訓的改制,實際上有九週在新訓單位,下部隊時間還沒新訓長,因此想跑停役者根本跑不完。

總而言之,我後來就因為身分免役卻無法退出的狀況繼續待了兩個月,雖然因為免役身分和開了免技測因此大部分時間都在出公差掃地,但說真的還是很浪費時間,不僅是進去四個月浪費人生,之後退伍還要跟後備指揮部申請免役。

最後主要跟點進來的弟兄們講,能逃就逃,能不當就不當,別像我一樣聽公所的話,進去了出不來。
要是能有一點機會能改變體位的,都要果斷的延後入伍時間去跑流程,即便最後沒有成功改變,至少努力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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