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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車禍不一定是「最後面的車的錯」

赤野海藍 | 2019-05-11 05:36:04 | 巴幣 6 | 人氣 150

沒宣傳,這是新聞(兩日前的)

兩天前的早上,在Sydney的M4高速公路發生了十連撞的嚴重車禍,不單造成連續五小時的塞車,還死了一個人。

這個車禍嘛,報導雖然說是因為有人做蠢事,但成因其實有很多:
  • 原本不用付費的高速公路在換政府後就重新收費
  • 政府為免汽車總在這次發生車禍的出口處,也是道路收費處前的最後關口離開,裝上了很多道路防欄
  • 引出車禍的小汽車想在那個出口離開公路避收費,但因為那裡塞車將車停在大路上
  • 後面的車不停避它,最後終於有一輛在被逼慢下來時被後面的撞上
  • 由於那裡最少90km/hr,之後更有好幾輛,包括大貨車來不及反應(上面全是Beer Kegs!在撞車後都倒下來了),結果撞成一團,被大貨車撞到的小貨車司機當場被Beer Kegs壓死
  • 引出車禍的汽車卻像是什麼都不知道地走了
看到這個,心想那十輛車的司機真是無辜,而需要負責的那個司機卻就那樣逃掉。現在警察雖然在找小汽車司機,所有人都知道責任在他,然而要是找不到而保險公司真要問責時,生還的司機們又怎麼辦?

我想起以前某次車禍意外,就是像這樣「因為最前面的車突然剎車,後面的車被逼突剎,害最後面的撞上去」搞到我撞到別人(PS:有時有些行人亂過馬路也會制造出同類的車禍,不過那些行人不會被問責)。然而到頭來卻是錯在我,感覺非常無辜。就連那位被撞的司機也覺得不值,都說現在這種問責制度不對。

這次的意外可是死了人,警察們和正常人都清楚知道責任在誰,那些只想錢的不能再那麼死板啊。還有!政府也該想想,在這種物價高到嚇人的世道下,自己還貪錢地在不該的公路上收超貴道路費會造成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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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新:
他將會被告危險駕駛引致死亡、不在意外後停車協助(類似Hit and run)和兩宗引發身體傷害的控罪
居然連Cut三線後剎車,這是100%危險駕駛!

創作回應

G.J.
RIP
2019-05-11 07: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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