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倫理〉
只要因果律顯示出我們不樂見的結果,風險就會起作用,而風險夾帶著不確定因素。
我們無法像機器那樣精確計算生命的風險。通常我們將風險定義為不樂見之情況的發生機率。各種不樂見的狀況是來自許多未知成因以及結果,所以我們必須尋求統計學而非機械原理的協助。
雖然奇蹟或不為人知的自然法則有可能會影響事情的走向,但統計數據顯示凡是幾乎都有風險。那麼,聽到風險時,我們會做何反應?
只有兩種可能:要不與風險共存,要不就努力減少風險。
「風險」一詞源自於義大利文的動詞「risicare」,意指「敢於行動」。
敢於行動就代表去冒險,而在歷史上有好長一段時間,冒險是種英雄行為。
比方說,大迪奧尼西奧斯國王就覺得自己命懸一線。朝臣達摩克里斯問起當國王是甚麼心情時,大迪奧尼西奧斯將一把劍固定在寶座上方的一根馬鬃上。
雖然頭上掛著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大迪奧尼西奧斯還是強大到有辦法挺過每一天。這種強大的力量自古以來就一路被傳唱。
更精確來說,自羅馬政治家和哲學家西賽羅寫下這則傳奇以來,這種力量就不斷受到歌頌。
英雄的理想在某種程度上依然存在,但這種理想也受到另一種理想的挑戰。
假如整個社會不斷透過風險規避來創造新的風險,我們最終會在其中窒息。在這種情況下,德國社會學家烏爾利希‧貝克談到風險社會,英國社會學家佛蘭克‧富里迪則提出焦慮文化。兩者的概念大同小異。
根據富里迪的說法,焦慮已經藉由風險意識從少數幾個焦點擴散到整體人類存在。世俗的擔憂比宗教的擔憂擴散得更遠更快。對上帝的敬畏已被對災難的焦慮取代,道德顧慮被風險分析擠下。
在以前,擔心害怕失去個人生命完全說得過去,但焦慮文化下從以下想法找到一種矛盾的力量:只要有足夠的風險規避,我們就能將焦慮完全拋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