層壓式推銷或金字塔式騙局(Pyramid scheme),在華語地區別稱老鼠會(源自臺語黑話),是一種「無法持久永續經營」的商業銷售運作模式,在大多數國家及社會的法律及案件中被視為「非法商業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公司會以合法的「直銷」(或多層次直銷)作為「金字塔騙局」的包裝,導致直銷與金字塔騙局兩者曖昧難分,事實上,兩者也有相當相似之處。
1919年時美國發生的龐氏騙局,可說是金字塔騙局的老祖宗,但龐氏騙局或許比金字塔騙局好一些,因為龐氏騙局只要自己投入資金,並不需要去找下線,至少不必賠上自己的人脈。
其運作模式通常為參與者、經營者透過介紹其他人加入而賺取佣金,這些佣金來自新會員的入會費,如此類推,一層壓一層,形如金字塔,而其組織、團隊或公司通常提供沒有「足夠市場、商業價值」的產品和服務,或者是以遠高於市價的價位來銷售其所謂的「產品」。在台灣取其有如鼠類繁殖速度之快而有「老鼠會」之別稱。
大部分的層壓式推銷者試圖將其騙局模式,透過「商業話術、行銷包裝」等過程來達到「合理化、合法化、複雜化」等混淆視聽、似是而非的目的,期望來讓參與者或消費者等被誤導、誤認為其所謂的非法性質的騙局計畫似乎屬於其他合法性質的「多層次傳銷」計畫。一些所宣稱的多層次傳銷計畫已被視為是層壓式推銷計畫的變種形式。
通常參與者付入會費後,要介紹其他人入會才有收入,上層的參與者可以分享下層參與者的入會費,一層壓一層,形如金字塔,金錢向上繳集,發起人必然是最終得益者,早期與中間業務則是受益者,而最受害的是最低層、最新進的參與者,因為他們若未能介紹其他人入會,只有付出,沒有回報。
因而為了獲得後繼者的錢,必須欺騙參與者,層壓式推銷涉及的法律案件通常涉及假個案和假證據、假造或隱瞞經營者的真實經營收入。
層壓式推銷術在不少地區(包括美國和大部分歐洲國家)屬刑事罪行,但有很多地區都以不干預商業運作為由不立法監管。
只有少數地區透過公平交易法規來監管,使民眾得以分辨不合法的推銷行為等商業活動。在中國大陸法律,層壓式推銷被視為「非法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