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 (CTEA)是1998年的延長在美國的著作權條款。 除了這個法案之外,還有多個延長著作權年限的法案。
根據1976年著作權法,著作權將會持續到作者去世後再加上50年,或者團體作者則為75年。1976年的法案另外將1978年以前尚未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的年限從28年延長47年,使之總年限達75年。
而1998年的法案,則將上述的1976年著作權法案的年限延長至作者去世後再加上70年,並且將團體作者的著作權年限延長至「創作後120年」或「公開發表後95年」兩者之間較短者。 1978年1月1日之前發表的作品,也在此法案增加了20年,總計到95年。
這項法律又稱桑尼·波諾著作權年限延長法案、桑尼·波諾法案、或(帶嘲諷性質地)稱它為米老鼠保護法案。
法案有效地「凍結」原本舊有即將進入美國公有領域的推進年限。根據這道法案,美國於1923年或之後的創作,受到這份法案的著作權保護,將不會進入公有領域直到直到2019年1月1日之後。
米老鼠首次於1928年出現,所以除非著作權所有者決定提前將其發佈到公有領域,否則將會在2024年或之後(得從跟米老鼠相關的不同創作公開發表的日期而定)才會成為在公有領域的作品,除非版權所有者在此之前將其發布到公共領域。
跟歐盟的著作權擴展立法有差異的是,桑尼·波諾法案並沒有恢復已經過期的作品之著作權保護。該法確實擴大了已經受版權保護的作品的保護條款,並在此意義上具有追溯力。
但是,在1978年1月1日之前創作的作品,直到最近才出版或註冊為版權,將在特殊部分( 美國法典第17編 § 第303節中提及。 )並可能直到2047年底持續受保護。該法案成了1998年10月27日的美國聯邦公法第105–298號 。
著作權(英語:copyright),俗稱版權,是著作權人對其作品所專有的權利。廣義的著作權還包括鄰接權,許多國家將其一併規定在其著作權法律規範中。
著作權要保障的是思想的表達形式,而不是保護思想本身,因為在保障著作財產權,此類專屬私人之財產權利益的同時,尚須兼顧人類文明之累積與知識及資訊之傳播,從而演算法、數學方法、技術或機器的設計,均不屬著作權所要保障的對象。
著作權是有期限的權利,在一定期限經過後,著作財產權即歸於失效,而屬公有領域,任何人皆可自由利用。在著作權的保護期間內,即使未獲作者同意,只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規定,亦可利用。凡此規定皆在平衡著作人與社會對作品進一步使用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