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自主的社會空間不僅提供了中立的媒介,讓否定的實踐與論述得以在其中發展茁壯。
這些空間本身就是權力關係的領域,用來規範抵抗模式,並將之公式化。社會化的過程與任何賦予情感形式的過程大同小異。
如果我們可以想像,假定存在一股沒有表達出來的憤怒感受用語言表達那樣的憤怒時,就必然會在其上強加有所規範的形式。
如果這種現已表達出來的憤怒要變成一個小群體的資產,就會進一步受到那個小群體內共同經驗與權力關係的規範。
接著,如果這股憤怒要變成整個從屬階級的社會資產,就必須為從屬者傳遞有效的意義,反映出他們之中權力的文化意義與分配。
在這個假想的進程中,從「生」的憤怒到或可以說是「熟」的憤慨,異質、非典型或在群體中僅能引起薄弱共鳴的情感可能會被排除或監控。
當然,從任何社會與文化的觀點來看,我們的假想進程毫無道理可言。人總是會在一個文化框架內經驗憤怒、羞辱以及幻想,而這種框架有部分是從屬者間的幕後交流所創造出來的。
就這點而言,很可能就沒有完全「生」的憤怒、羞辱以及幻想這種東西,就算從未傳達給他人也是如此;個人經驗的文化歷史已經形塑了這些情緒。基本的要點在於,從屬者中的抵抗次文化或對立風俗必然是共同性的產物。
當我們轉而研究隱藏文本發展的社會性場域時,若在心中謹記幾個重點將大有助益。
第一,隱藏文本是社會性產物,因此也是從屬者間的權力關係所造成的結果。
第二,就像民間文化,隱藏文本不會存在於純粹的思想中;隱藏文本的存在僅取決於在這些幕後的社會性場域中被實踐、表述、實行、散播的程度。
第三,讓隱藏文本得以發展的社會空間本身就是抵抗的成就;這些空間是在對抗權勢的狀態下贏得並捍衛而來的。